【受理公示】关于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7000t/a 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10日收到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23日(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7000t/a氯甲酸酯类产品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环评文件(公示稿)文本(附件1);
(五)项目公参报告(公示稿)文本(附件2);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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