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区农民群众和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凝心聚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区评选表彰一批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评选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预通知》(宁农(人)发〔2022〕26号),拟推荐如下:
1、拟推荐宁夏塞上春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平罗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先进集体;
2、拟推荐平罗县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专技人员谭俊同志、平罗县高仁乐海山西瓜专业合作社张涛同志、平罗县农业农村局万晓山同志、宁夏华泰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伟光同志为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在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952-6095312
地址: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县人大楼5楼)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