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拟拨付2023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08-22
来源: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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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资金拨付的通知》(宁商通〔2024〕35号)文件要求,对通过市商务局、自治区商务厅联合验收并进行了公示的平罗县高庄供销合作社实施的新建平罗县高庄乡综合商贸中心项目给予拟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具体补助金额见附表)。资金支持按照市、自治区联合验收确定的有效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扶持项目存有异议,可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反映,并提供反映问题证明材料。如问题核查属实,将取消扶持资格,不予拨付。

联系电话:6095148,邮箱:plzsj6095059@163.com.


附件:拟拨付平罗县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资金汇总表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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