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五项(大地物流园)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项目变相成为未经审批的填埋场问题,未达到整改相关规范要求”的问题,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石党办发[2024] 41号)和关于印发《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24〕53号)要求,平罗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2日组织行业内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大地物流园整改任务开展自查验收,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问题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项目变相成为未经审批的填埋场问题,未达到整改相关规范要求。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
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项目变相成为未经审批的填埋场问题。
(二)整改措施: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责令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铁路物流园项目建设,按照《宁夏大地物流园粉煤灰堆存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要求,相应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对裸露区域覆盖厚耕植土与厚黏土,对拟建设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及地面硬化、铺设渗排水管网进行雨水与渗滤液收集后方可继续开工建设。对企业违规拉运摊铺硅锰渣行为调查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责令企业依法依规完成已摊铺硅锰渣处置。
三、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2024年5月21日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宁夏大地循环发展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责令宁夏大地循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项目)停工整改的通知书》,企业按照通知书停工整改。二是2024年7月13日宁夏大地循环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开展铁路物流园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10月25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通过专家论证。三是完成了对裸露区域覆盖厚植黏土,按照要求对大地铁路物流园项目设计文本中修改增加了排水管网和雨水滤液收集池,目前对拟建设区域已全部完成地面硬化。四是对物流园场地内的硅锰渣(约20车)清运至石嘴山市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填埋场,用黄粘土对施工裸露场地进行覆盖。2024年5月25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因宁夏大地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对(物流园)进行立案查处,下发石平环罚[2024]25,处罚金额为23万元,罚款于2024年11月20日已缴清。
平罗县人民政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对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肃查处,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了整改任务。通过整改,该事项达到了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四、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22日,平罗县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召开自行验收会议,专家组按照《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发〔2024〕41号)文件要求,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阅、专家质询、讨论等方式,对“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铁路物流园项目变相成为未经审批的填埋场问题,未达到整改相关规范要求”的问题完成情况进行整改自查验收,验收组同意通过已完成整改任务验收。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联系电话:0952-6095386 0952-695392)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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