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2024年平罗县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的《平罗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平罗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针对涉企的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4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结合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执法要求,采取“三级三联”校外培训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共同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全力筑牢平罗县校外培训“安全网”。
一、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印发《平罗县2024年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在制度上完善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做好关键时间校外培训治理。
二是联合县文广局、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推进会4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10余轮次“拉网式”排查,定期开展对学科类机构的日常巡查,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校外培训“阳光监督”工作,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发布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举报公告3篇和风险防范告家长书1篇,发布校外培训监管相关信息3篇,公布行政处罚案例2篇,处理投诉举报5起。
三是按时完成区厅部署的数据稽核任务,完成县域内89个相关场地的稽核工作;组织培训机构法人学习政策法规和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操培训会作各2次,选派局机关2名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操作人员参与区厅专项学习培训。
四是抓好培训材料审核和机构人员监管。通过对各校外培训机构平台上传资料和线下巡查情况对比,审核从业人员268人,培训材料158条,下架1套问题教材。
五是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春、秋季开学期间各开展1次县域内学生参与校外托管情况的全面摸排,目前全县共计1049名中小学生在校外托管机构参加托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62家校外托管机构和19家自习室开展4轮次联合检查,下发整改通知4份,完成13家校外托管机构的注销关停工作。组织召开平罗县自习室法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向自习室举办者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双减”政策,与自习室法人签订《平罗县校外托管机构(自习室)守法经营承诺书》。
二、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难度较大
校外培训行业情况复杂,部分培训机构隐藏在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给执法检查带来困难。而且一些违规行为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带,例如某些培训课程是否属于超纲教学的判断标准不够明确,这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同时,部分培训机构在被查处后容易出现改头换面重新营业的情况,增加了执法的反复性和长期性。
(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相较于庞大的校外培训市场规模,执法力量显得相对薄弱。平罗县教体局执法人员仅4人,其中从事校外培训工作的仅1人。面对众多的校外培训机构,难以做到全面、及时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三)公众配合度有待提高
在执法过程中,部分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度不够。一些家长由于对孩子升学等方面的过度焦虑,对限制校外培训的执法行动存在抵触情绪。还有部分社会公众对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积极参与到监督等工作中来,影响了执法工作的社会氛围营造。
三、工作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校外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各类违规行为的界定标准,减少执法中的模糊性。同时,根据校外培训市场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政策,使执法工作能够与时俱进。
(二)加强执法力量建设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充实校外培训执法队伍。可以通过岗位调配等方式,吸引更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加入执法队伍。
(三)提高公众意识
加大对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和社会公众宣传执法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监督校外培训的工作中来。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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