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公布拦洪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时间:2025-01-17
来源: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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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

二、划定范围

平罗县红崖子拦洪库、上马道拦洪库、中马道拦洪库、下马道拦洪库、王家沟拦洪库镇朔湖拦洪库6座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10.18km2。其中,红崖子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1.09km2,上马道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0.57平km2,中马道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0.23km2,下马道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0.03km2,王家沟拦洪库0.24km2,镇朔湖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8.02km2。保护范围面积13.29km2。其中,红崖子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1.47km2,上马道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1.73km2,中马道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1.65km2,下马道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0.12km2,王家沟拦洪库0.3km2,镇朔湖拦洪库管理范围面积8.02km2

三、划定名录

序号

工程

名称

管理范围面积(km2

保护范围面积(km2

管理划定原则

保护范围划定原则

1

镇朔湖拦洪库

8.02

8.02

以现状坝体坡脚为界

以现状坝体坡脚为

2

红崖子拦洪库

1.09

1.47

西侧以坝体坡脚为界,东侧以台地顶部为界

西侧以坝体坡脚为界,东侧以明显边线为界

3

上马道拦洪库

0.57

1.73

以历史水位线及周边台地边缘伤口为界

以现状明显边界为界

4

中马道拦洪库

0.23

1.65

西侧以坝体坡脚外15米为界,其余以历史洪水位线及台地上口为界

西侧以坝体坡脚外15米为界,东侧以现状坝体为界,其余以现状山脊线为界

5

下马道拦洪库

0.03

0.12

西侧以坝体坡脚为界,东侧以道路坡脚为界,其余以历史水位线及台地上口为界

西侧以坝体坡脚及现状坡坎为界,东侧以道路坡脚为界,其余以历史水位线及台地上口为界

6

王家沟拦洪库

0.24

0.30

以现状坝体坡脚为界

以现状坝体外坡脚为界

四、相关管理要求

1.拦洪库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在拦洪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建(构)筑物,采砂取土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本次水库划界有关事项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平罗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方式:平罗县水务局:0952—6012860


平罗县水务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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