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平罗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平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今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平罗县烟草专卖局经充分调研、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听证会、集体审议决定等相关程序后修订了《平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现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将《平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30日,公布期届满后,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1:《平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附件2:《平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现场测量标准》
平罗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