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平罗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11
来源:平罗县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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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831日至11月17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平罗县委开展巡视。2024年12日,第四巡视组向平罗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截至4月4日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扛牢扛实整改工作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县委严格按照自治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照单全收认真排查梳理,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查清问题的本质和源头及时研究制定精准的整改措施县委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巡视反馈意见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增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平罗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同时下设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问题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巡察办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牵头抓总;县委常委及相关县级领导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作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全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紧盯任务目标,狠抓整改落实。根据自治区党委第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条总体问题55项具体问题,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平罗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共制定177条具体整改措施坚持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同巡视期间移交信访件和线索转办件办理,同中心村建设专题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整改、集成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县纪委监委、县委和政府督查室围绕《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梳理汇总整改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增强巡视整改的外部推力。

二、从严从实抓整改严肃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自治区党委巡视平罗县反馈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55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7条。截至目前,5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9项,剩余6项正在推进,完成率89%。17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67条,完成率94%。其中10个问题因涉密等原因不予公开,现将其余的45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不够。

1)关于“学习不够持续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政府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政府常务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5次,交流研讨12次39人次,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16次。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等46次。

2)关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平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向石嘴山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组织学习相关制度、约谈提醒3名相关责任人等举措亲自抓、亲自管,带头推进整改事项落实。二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组织开展了16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9次52人次,带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500余次,有力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重点任务清单》,对学习内容、次数、学习情况报告等进行统一规范,健全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学习通报等制度。请假的中心组成员会后全部进行了补学,并提交了书面补学情况报告。

3)关于“主题教育还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组开展督查督导3次,召开专题工作培训1场次、下发工作提示140余份,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修订工作计划。二是对各单位制定的主题教育工作计划进行全面审查,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定期下沉乡镇、部门及非公党组织开展联系服务指导3场次。三是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务干部及党建指导员开展专题培训,推行“领导领学、党组织联学、个人自学、支部送学、党建指导员督学、红培学院导学、线上课堂引学”的七学联动机制,抓紧抓实“两新”党组织主题教育。

4)关于“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解决环保历史欠账问题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办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印发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1+4”系列文件任务清单,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二是积极推进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编制《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整治方案》。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5)关于“目前,县委、县政府统筹发展和环保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以项目为抓手,加大工业项目节能技改力度,坚持以环评批复为前提,环评不通过,项目不落地。持续推动全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二是加强重点排放企业监管,督促做好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过程控制、堆场治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VOCs排放量,降低扬尘污染。加大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检查力度。三是实施第三排水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定期进行水质监测,2024年第三排水沟、都思兔河等入黄水质年度水质已达到Ⅳ类目标水质。四是实施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25个,加大噪音、油烟投诉处理力度,不定期对异味产生企业、周边居民小区进行走航监测,及时查处回复群众环境投诉问题。

2.三区建设任务不够到位。

6)关于“落实十四五能耗指标压减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碳”战略要求,印发实施《平罗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绿电园区”试点建设,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配置储能相关部署。二是针对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耗双控工作台账,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61.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0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1%。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实现双下降。三是已完成核准初始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新增排污权、政府储备排污权基础性工作。将2家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开展建材、钢铁、化工等非发电行业17家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督促帮扶工作。

7)关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项目为抓手,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2025计划实施34个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2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亿元,已开工21个。一季度工业技改预计完成投资1.2亿元,同比增长6%。二是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助推新质生产力形成,加速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三是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政策契机和大规模设备更新,鼓励传统产业开展技术升级、安全环保能力提升及数字化改造。谋划实施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改造项目6个,设备更新改造项目9个。培育自治区级智能工厂1家,自治区级数字化车间10家。

8关于“‘六优产业发展存在差距,对旅游、电商、物流等产业发展思考不深,缺乏系统谋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平罗县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统筹调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等资源要素,形成全域旅游发展合力。二是开发湖东湿地游,打造自治区“沙湖·二十一鸟国”品牌;编制《平罗县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指导支持常青村、灯塔村等重点特色乡村实施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推进卧龙山庄等乡村旅游示范点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汇融新天地、阳光等文旅特色街区升级改造,继续开展培育和推出“大漠黄河乡村游、河湖相映休闲游、景文相映生态游、山水观光文化游”及红色旅游线路。三是支持本土粮油企业发展直播业务,利用平罗县亚麻籽油产业优势,打造“亚麻籽油香飘中国”区域电商发展案例。策划举办的2024网上年货节等电商节事活动,被自治区评选为“年味十足县区”。

9)关于“保护黄河安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稳步推进黄河三期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形象进度93%二是组织实施平罗县陶乐镇施家台子等水旱灾害修复工程、高仁乡八顷村等黄河护岸抢险修复工程,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周边水利基础设施和农田安全,确保黄河安澜。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河湖巡查保洁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清理整治。

10)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平罗县2024年-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对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落实“一户一策”,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2024年完成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任务6136人,任务完成率122.72%;2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150人;安置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在岗228人,发放岗位补贴437.03万元。2025年一季度,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5050人,完成任务的101%;2家就业帮扶车间共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132人;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在岗228人,共发放岗位补贴119.03万元。三是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通过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338户1285人,风险消除占比54.08%。

11)关于“推动六特产业提质增效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9.1万亩,2025年一季度完成播种1.04万亩。争取财政支农资金150万元,用于建设牛肉品牌营销店2个、滩羊加工营销中心1个和滩羊区外品牌营销点3个。二是争取国家饲草项目资金1234万元,实施粮改饲面积14.2万亩,推广饲草种植9200亩、推广优质饲草新品种新模式500亩,推广春燕麦4000余亩,现已全部完成收割。三是积极对接区内外企业,争取在县内建设粪污处理中心。四是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合理规划奶牛存栏量。积极推行养殖污水无害化利用和再生利用,发展节水牛奶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奶牛场均已配备粪污处理设备,积极推行养殖污水无害化利用和再生利用,发展节水牛奶产业。

12)关于“推动移风易俗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平罗县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将“婚丧嫁娶事宜”纳入党员和公职人员重大事项报备内容,强化党员干部及其子女婚假事项报备监管,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高价彩礼、简朴节俭操办婚事。二是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平台作用,积极推送移风易俗宣传信息。组织移风易俗宣讲小分队志愿者深入各乡镇移风易俗宣传、专题培训等300余场,受众3.5万余人。三是组织全县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开展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修订“村规”1550多条,引导各村将抵制高额彩礼、树立文明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并将村规民约纳入积分制管理范围。

1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3个乡镇、前进农场乡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运营维护交由第三方公司经营管理。二是有序引导村民向乡镇驻地和中心村集聚,采取收储、置换、转让等方式,引导村集体联合工商资本开展闲置房地退出整治76宗。已实施25个“空心村”1201宗闲置房地退出整治,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225本。

14)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依托财政支农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用残膜回收利用。2025年,组织召开农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2次,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领域环境保护督察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排查工作。二是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平罗县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回收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共回收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40.54吨,通过“称重分拣—台账管理—无害化处置”全链条处理方式,实现100%无害化处理目标。

15)关于“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中宣传较少,全县仅有1家企业创建为示范单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各行业领域开展“铸牢”宣传200余场次,举办主题讲座、培训班、文艺汇演各1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二是结合政治监督、意识形态督导,对各乡镇、各部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对全县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广泛摸排,加强宣传引导,确定8家示范创建重点对象,以点带面,加强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创建。

3.全面深化改革和基层治理还有短板。

16)关于六权改革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平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改革任务142项,加大改革任务督办督察力度,严格执行改革办与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改革办改革督查工作制度。二是先后实施现代高效节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1万亩,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覆盖率达2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值0.559。三是做好用水权确权成果与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权交易、定额水量核算等方面衔接,落实用水权收储管理,严格取水审批,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3.91%、16%。四是科学合理确定平罗县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量,指导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全县企业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氮氧化物20.9吨、二氧化硫5.7吨,实现交易金额84.8万元;严格按照《平罗县山林地资源界定工作方案》推进山林权确权工作,完成17.55万亩林地和21.1万亩国有草原地资源调查,林地确权登记率99.7%;累计颁发林权不动产权证42宗12.5万亩,颁证率71.2%,流转集体林地22.64亩,增加村集体收益5660元。

17)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平罗县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分工方案》,实施以企业及群众反馈、牵头部门收集转办、责任部门落实办理的化解营商环境领域存在问题工作机制,收集化解影响营商环境类问题线索17条,组织开展座谈会8场。持续深化政银企担合作,积极为园区企业对接融资事宜6批次,向企业推送国家、区市县相关政策30余份。二是推进园区集约化改造、规范化建设,已完成医药产业园事故应急水池、红崖子园消防救援站提升改造及红崖子园公租房二期工程等项目三是制定印发《2025年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等规范文件,积极推行“受理、审核、批准”三个环节审批工作机制,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实现即送即审,有效压缩和优化技术审查及内部审批时限。

18)关于“推动居民收入提升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2024年平罗县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提高工资性收入,稳住转移性收入,增加财产性、经营性收入。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9%、5.8%。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按时发放养老金、城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薄弱环节。

19)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专题学习会学习120场次,组织工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共4000余人参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及“1+37+8”方案学习会。周密部署危化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平罗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正常生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二是修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安全监管职责等。三是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巡查检查企业89家,行政处罚案件15件,排查问题隐患43条,督促完成整改39条。四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分类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规定。

20)关于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涉及16个分账不彻底的村的代理会计和村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上缴村委会账户的资金调账二是全面完成13个乡镇144个村自查工作,完成专项检查整治8个乡镇96个村,专项审计13个乡镇62个村。组织乡村代理会计参加全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培训班3期33人;举办培训班2期每期5天300多人次。2025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产核资和村级债务摸底调查及化解工作,重点选择57个村开展专项审计,选择10个村党支部领办经济实体的村开展专项检查。目前,第三方审计公司已进驻灵沙乡开展审计工作。三是持续强化对农村“三资”监督和管理问题的查处力度,2024年以来,查处“三资”问题43件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47人,下发监察建议12份。

21)关于“基层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力度逐级衰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组织部、党校联合举办的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培训内容。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年底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问题全部督促整改,结合县委巡察工作对37个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项检查,对1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现场指导整改。三是2024年10月开展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培训班,对意识形态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同月邀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相关领导来平,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等专题,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对2023年度、2024年度县四套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联审,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5.“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2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各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报,先后研究中共平罗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请示、工作报告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4次,切实扛稳扛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结合自治区、市专项考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县处级领导《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一岗双责”内容补充完善工作。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从严要求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公务接待、公示公开、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责任的21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印发督查通报1期、《督查整改通知书》57期,督促有关乡镇、部门限期整改到位。

6.履行主体责任还存在不严不实现象。

23)关于“2021至2022年,县政府党组会未按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政府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集体学习10次,交流研讨4次。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政府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平罗县人民政府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是2024年第2次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2024年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7月和12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4)关于“巡察工作质效还不够高。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够到位,发现问题质量不够高,巡察整改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第13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巡视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紧盯任务、增补措施,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配强巡察队伍力量,择优抽调54名熟悉党建、财务、项目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县委第七轮巡察,紧盯教育、医疗领域核心职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共发现问题467个,同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质效和巡查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三是梳理县委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88个,以清单形式印发各级党组织,并对全县各部门(单位)推进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制定《平罗县纪委监委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制度》,目前前七轮巡察平均整改率为96.03%;对12个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项检查,推动履行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政治责任。

7.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仍有不足。

25)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一册两清单”工作机制,每月下发《任务清单》,按季度开展数据督查,共开展党内谈话1756人次;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同时确定5个单位“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公开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将测评情况反馈至个人,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任务。2024年,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印发督查通报1期、《督查整改通知书》32期,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有关乡镇、部门限期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转”规定,向13个乡镇党委印发《工作提示》,及时调整乡镇纪委书记分工,明确纪检专干职责,督促执行报备制度。目前各乡镇均已调整分工。三是统筹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委机关集中办公,落实委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整合13个乡镇纪委、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纪检监察室分划协作区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按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26)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梳理空编情况,严把调入、招录“入口关”;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及时召开支委会,7名非中共党员中,4名发展对象已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由县委组织部联审后组织开展发展对象培训,其余3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优选合适培养联系人后,经县委组织部备案并按程序培养。二是按照“四必谈”要求,分级分类对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等重点群体开展全覆盖式谈心谈话4轮次600余人次,同时围绕检视整治环节“复盘分析”,提升督导检查质效。结合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量身定制”各项整改措施。

8.“四风”整治不够彻底。

27)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文件联审联控和会议审批报备制度和“十不发文”“十不开会”要求,对“文、会、督”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从严审查文件内容、统筹规范各类会议,全县发文和会议数量较去年同期相比保持下降态势,县本级督检考事项同比下降84.4%以上。二是持续对重点、难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深层次源头整治,清退借调乡镇人员95人、对外挂牌962个、内部上墙制度1036项,僵尸政务新媒体账号32个、工作群组59个,广而告之线索举报渠道,对自治区、市通报8项问题、34条核查线索、县内征集到的12项问题立收立办,坚决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滋生蔓延;已完成乡镇权责清单试点工作,从根子上形成减负治本的长效机制。三是制定印发《平罗县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将自治区、市重点考核的23项指标纳入工作清单,明确年度目标;制定印发《平罗县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按照国控段面最新考核要求,修正指标值,上年度除三二支沟断流原因外,其余11条县级河湖水质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水质,黄河平罗段水质连续六年实现Ⅱ类进Ⅱ类出。四是研究制定《县政府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2022年政府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政府党组完全相同”作为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制定整改方案,通过“三会一课”、干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杜绝敷衍塞责、应付差事现象的再次发生。严格落实文稿撰写审核把关制度,研究制定《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提请政府办公室党组会审议通过。

28)关于“有的干部作风不实。有的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流于形式,有的对燃气充装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执法不公”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对收到的信访件落实即收即办,精准研判,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就有关燃气有限公司超出土地批准范围问题,已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已与所在地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将地块以租赁方式使用;就相关液化气公司超出土地批准范围问题依法处罚,拆除非法占用农用地上建设的围墙及硬化,其他超占面积已责令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补办用地手续。三是严格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目前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面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9.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29)关于“公务租车领域缺乏规范的制度约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平罗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使用管理办法》,对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的租赁范围、用车标准、租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由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党政机关车辆租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对照查出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有效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30)关于“执行企业奖补政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23年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奖励企业的资金开展全面摸排,已于2023年底通过账务调整将土地出让金安排的奖励企业资金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二是在编制2024年年初预算时,已将企业奖补资金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没有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企业奖补资金。

31)关于“清理应收款项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县税务局、县检察院等部门对16家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进行追缴,已全部征缴到位。二是建立水务与税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实时共享数据机制,对全县各企业水土保持费缴纳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查处未批先建生产建设项目19件,形成有力震慑。三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增强各企业依法缴费意识,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应缴尽缴。

32关于“仍有批而未供土地2717亩,有超过6年以上供而未建土地3宗252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盘活和利用批而未供土地,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处置任务879亩,已完成处置933亩。二是目前三宗闲置土地自然资源局已进行闲置土地认定,正在按照程序办理。

33)关于“有的项目重复实施,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编制《平罗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等,落实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明确约束性用水指标。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前的备案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建设,防止重复实施,避免造成资金浪费。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实基层党建方面

10.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

34)关于“县委领导作用发挥还有欠缺。县委领导财经工作缺乏力度,财经委员会2019年成立至今仅召开2次会议。县委对人大、政府党组领导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县委财经委办公室改设在县财政局,修改调整财政局“三定”方案,依照职能职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研究研判。2024年组织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1次,修改完善财经委工作规则和财经委办公室工作细则。二是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将人大、政府工作纳入县委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考核目标。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对人大、政府工作提出要求,常态化同人大、政府党组书记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县委常委会听取人大、政府工作汇报2次,定期研究人大、政府党组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

35)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县委常委会研究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较少,县政府存在以县长办公会、专题会议代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决策现象。有的大额资金使用未经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并印发了《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在筹备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专题会议时,严格按照议事范围和程序提交会议,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审批、执行的工作流程,确保所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既定程序集体决策。

1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36)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县委组织部开展“组工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解读3次,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专业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对已开展的3批次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严格培训和监督。三是逐一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及任职年限等条件,严把选人用人资格条件关口,确保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依据充分,信息准确。

37)关于有的部门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梳理现有挂职干部中不符合挂职资格条件或长期挂职情况干部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对不符合挂职政策要求或超出挂职期限的12名干部予以免职。二是全面核查各部门、乡镇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经查其他部门或乡镇不存在此类情况。三是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平罗县政协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平编发〔2019〕16号)《关于核增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部门领导指数的通知》(平编发〔2022〕12号)文件要求,经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问题。四是坚持每批次干部调整配备前,仔细审核“三定方案”,确保干部配备合理依规。

38)关于“对县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指导把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平罗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出台《平罗县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针对体制内事业编制人员均已转隶人事关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对县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实行备案制管理三是制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建议方案,对国企领导班子中现有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行调整,目前尚在动议环节。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各项考核制度,从政策制度方面为中层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提供实践机会,为企业战略发展培养和储备所需人才。

39)关于“熟悉新材料、新医药、化学冶金、现代物流等行业的人才短缺,制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柔性引才交流活动,促成多所高校与企业达成产学研合作,2024年全年柔性引进各类人才311人,引进团队87个。二是深入实施本土人才培育“五大工程”,以“科技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千名医师下基层”等计划为抓手,推荐申报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16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自治区第二十批基层之星5人,选派基层医疗机构30人到县级医院轮岗进修,组织3450名教师开展学习交流。开展农民专业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350人,农业技能人才1660人次,有效激活乡村人才队伍。

40)关于“人才流失特别是教育、医疗系统业务骨干流失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放宽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部分岗位条件,有针对性的为乡镇招聘事业人员,已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9名,教师102人。严把干部调动、转任审批关,确保基层工作队伍的稳定性。二是对在学科建设、医疗技术创新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优先晋升职称,并向自治区推荐。

1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4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建例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党务干部对标问题、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及制度落实。二是结合2023年度星级党组织评定工作,对全县33个机关事业单位部门96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覆盖性督查,下发督办单26份,推动机关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开展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征集工作,收集审核实施优质“书记项目”48个,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四是对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党务干部逐一谈话教育。制定印发平罗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手册650余份,举办全县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各机关、乡镇、村(社区)380余名党务干部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各领域党建规范化水平。

42)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平罗县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方案》,高质量做好村“两委”集中换届准备工作;召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及村干部“一大三低”问题反馈会,向13个乡镇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反馈问题并下发督办单。做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作,收集审核52名参加学历提升工程村干部学历补贴资料,推动村干部学历结构优化。印发《平罗县乡镇基层党校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依托乡镇党校“月月讲”培训载体举办培训班7期。

(四)巡视、审计、环保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3.巡视、审计、环保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43)关于“十二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39个问题,还有1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必学内容,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1场次。二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25个,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监测监管,对入黄排水沟常态化巡查40次,对辖区内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和精细化园区重点涉水企业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排查。督促25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对全县27家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情况及辐射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联合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规模上养殖场38家;指导辖区内70家汽修营业场所规范管理处置危险废物。

44)关于“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和石嘴山市审计局反馈的133个问题,还有8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听取2018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截至目前,已完成7个问题整改,下剩1项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阶段性整改报告已上报石嘴山市审计局。二是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2次,制定印发《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等文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察清单,持续跟踪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等协调配合,形成重大事项共同研判、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的大监督格局。

45)关于“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83项,还有22项正在推进整改,其中3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22项整改事项持续紧盯不放,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按时序要求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建立阶段性问题整改推进机制,每月专题会调度推进,严把整改销号标准和程序,确保按时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要求。对已整改销号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问题成果,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坚持长抓不懈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整改落实。终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要政治任务,推进和落实整改责任。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项总体问题55条具体问题,落实好我县177条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清仓见底。认真开展整改事项“回头看”,巩固提升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紧盯不放待整改事项,一鼓作气,坚持不懈,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按照既定阶段目标扎实稳步推进长期整改任务,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紧盯中心任务,出成果转化实效。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高效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合力推动,认真分析研究,破除思维定式,从理念思路、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上优化解决,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审计、集中整治、系统治理,确保各类问题从“治标”向“治本”深化。对反复出现、屡禁不绝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深挖病灶、定准对策、推动解决,以新发展成果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标准党建、高共情团结的实际成效。

三是全程监督执纪,推动整改长效常态。将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深化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制度机制上着手解决问题。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以及反馈问题整改,同巡视期间移交信访件和线索转办件办理,同中心村建设专题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整改、集成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挺膺负责、敢抓善管、真抓严管,一经发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现象,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保障巡视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努力向自治区党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平罗县委反映。

联系电话:0952-6095026

邮政信箱:平罗县玉皇阁大道208号

电子信箱:6095030@163.com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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