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标准规范行为 以高效促政务服务

时间:2019-06-11
来源: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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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的质量,体现一座城市的品质与魅力。为全力建设“和谐、美丽、魅力、幸福、平安”平罗,全面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双拥模范县、国家法治先进县工作,从确定为自治区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县以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全面开展窗口“倾情阳光服务”,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优化平罗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变“标准”为习惯,是深化审批改革、落实简政放权的关键步骤。早在2012年,我县确定为全国电子政务试点县时,就已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基础建设,2016年正式被确定为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县,通过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和提升,进一步规范审批项目、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2019年我县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依托县行政权责清单,组织各窗口编制2019年版政务服务标准文本。通过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水平。作为自治区地方标准,我县正在积极规范政务服务“倾情阳光服务”,彰显平罗政务服务特色亮点工作。

二、以标准化建设,促政务服务更加快捷、高效。近年来,中心进驻事项按时审批率为100%,审批时效方面的群众投诉量为零。我县政务服务审批平台上未产生一个超期不审批的项目。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综合服务等相关联业务,原来要跑3个窗口交3套材料,如今至需跑一个窗口交1套材料,每件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办理时间提速50%以上。目前,1101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快递、代办、全程网办的形式实现不见面办理,占总承接事项的80%以上,1278个事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可办率)审批达到100%。同时,按照自治区“云惠宁夏●服务城乡”要求,投资118万元,加快13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163个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规范化建设,拓展代办、上门、帮办服务领域,推进43项民生服务事项下沉,为群众生活增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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