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四项举措提升乡村政务服务效能

时间:2020-05-22
来源: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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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阵地建设。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县建设为契机,着力抓好乡(镇)、村两级政务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县财政单列预算投入130多万元,规范13个民生服务中心、163个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统一制作各类政务标准化制度、流程公示牌等96块,为基层配置高拍仪198台、证照打印机20台、制卡机14台,做到服务场所内设标识统一、样式规范、布局合理。

规范业务办理。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要求,按标准在承诺时限内完成事项办理。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采用规范统一的业务台帐登记本,对受理代办的便民服务事项、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受理和办结时间、结果及反馈情况等如实进行登记,便民代办业务档案资料按标准整理归档。

建立运行机制。每年开展县、乡、村网络技术及政务平台应用操作培训2次,加强运用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的业务指导,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通过系统办理业务,及时协调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乡镇村两级代办考核奖励机制,明确相对固定的镇村两级代办员,形成“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有人帮办代办”的便民服务机制。

提升服务质效。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的原则,对照县两个“清单”目录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114项“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乡镇办理。拓展代办、预约、上门、帮办服务领域,对群众的代理代办事项即接即办,为特殊需求群众提供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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