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财政局助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时间:2020-09-25
来源:平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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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平罗县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优势,多措并举助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一是健全乡镇经费保障机制2020年部门预算健全与区域面积、人口规模、资源条件、经济状况、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挂钩的乡镇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基础保障标准,部门预算全县安排乡镇公用经费335.7万元,红崖子乡、高仁乡、崇岗镇和陶乐镇按照编制人数每人每年7500元,其他乡镇按编制人数每人每年6500元标准;安排取暖设施维护及运行费280万元,每个乡镇每年安排15万元(崇岗镇除外),崇岗镇每年安排100万元,进一步提升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安排村级办公经费732万元,其中,3000人以下村安排5万元办公经费,庙庙湖、红瑞村每年11万元办公经费。

二是保障村级自治组织运行平罗县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乡村治理财力保障主体责任,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落实各类村级经费1911.6万元,包括:为民服务资金740万元,村级办公经费732万元,村监会工作经费28.6万元,创新社会管理经费288万元,环境保护运行经费23万元,农村基层党建及农村党员培训专项经费10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落实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33个,资金3300万元。

三是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政策。部门预算将乡镇干部工资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相关批复政策,按照乡镇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安排乡镇工作补贴、偏远乡镇职工交通补贴、政府效能奖、应休未休假、民族团结奖以及住房补贴等待遇政策,将资金指标全部下达乡镇,由乡镇据实发放。村干部人均职务补贴根据平罗县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计算,按照3620元每人每月由各乡镇根据实际任命村干部人数编制预算,年度执行中间根据组织部评星定级名单及实际任命人数予以调整经费,由乡镇按月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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