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五项措施推进社团治理工作

时间:2021-01-12
来源:平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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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监管服务水平,平罗县多措并举,健全各项综合监管机制,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分类培育品牌引导。探索建立了平罗县电商协会、平罗县种业协会、平罗县企业家协会、平罗县女企业家协会、平罗县旅游协会、平罗县粮油协会、平罗县颐养中心、平罗县爱壹家残疾人托养中心、平罗县德道社会发展中心、平罗县爱与家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十大品牌”社团,鼓励引导社团建立自主创新平台。平罗县电商协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抓党建,联农商,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建立机制加强综合监管。成立了平罗县社团治理工作推进组,统筹协调落实社团治理各项工作。一是依法规范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名称、章程、注册资金、活动场所等审核工作。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累计3年年检不合格的,依法注销19家二是落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和注销审计工作制度。委托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为7家社会服务机构做了财务清算报告。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机构内部自查。按照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是否履行前置许可、是否建立党组织等多个方面开展自查,并对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通过规范整治,注销不规范社会服务机构(民非)11家。全面完成脱钩改革任务。严格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于11月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组专项督查验收,完成脱钩31家,实际脱钩率100%。

三、加大政府购买社团服务力度。鼓励引导品牌社团承接公共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社团服务能力和社会知晓度。近年来,平罗县各类社会组织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3个,2020年承接7个,其中平罗县民政局自筹资金19万元实施了4个政府购买公益创投项目。项目包括贫困人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三留守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温馨夕阳项目、农村儿童赋能项目、社工人才培育项目等。这些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平罗县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激发了社会组织内在活力,促进全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快诚信自律建设。对活动开展不规范或不按时参加年检的35家社会组织进行重点监管,发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累计3年年检不合格的,责令进行注销。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先后有6家社会组织被列入异常名录名单,已按要求全部进行整改,退出异常名录。

五、坚持党建引领社团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积极落实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对所属社团党建工作的归口管理责任。目前全县登记注册77家社会组织,共建立党组织24个。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社团,均由业务主管单位派驻党建指导员,覆盖率达100%。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已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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