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计局多举措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时间:2021-07-22
来源:平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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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平罗县审计局多举措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发挥审计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进一步严把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行政复议等关口,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截止2021年6月30日,我局共组织实施10个审计项目,其中:经济责任审计2项、专项审2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1项、政府投资审计5项。

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审计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权责清单,及时将本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县司法局、编办,并在政务网站进行公布等方式,落实审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强化事前公开。编制并公示《平罗县审计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所有审计项目进点前均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公告,公示审计组成员、审计工作纪律及投诉举报电话。规范事中公开。严格要求审计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的执法活动环节必须出示执法证;在审计过程中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推进事后公开。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重大政策落实等项目审计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透明度,提高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审计文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落实规范化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清理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到底数清楚。审计调查取证注重对全过程进行文字记录、数据分析,报表研判;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范本进行记录和出具,确保审计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同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并充分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拓展普法渠道,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各种民法典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充当普法“宣传员”;在执法监督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主动让法律顾问参与审计执法环节,监督执法程序、笔录过程的细节与问题,及时准确纠偏,防范和化解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在依法行政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各种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法律顾问参与,发挥其法律参谋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实现关口前置,在源头上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有效防范因决策不当、行政违法而引发矛盾。

五是完善审计项目复核和审理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强化审计过程管理,严格把好审计实施方案审定关、审计取证关,严格执行审计组审核、业务科室复核和法规审理室复核程序,强化对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实行审计报告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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