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计局“三重三严格”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能

时间:2024-06-13
来源:平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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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执法业务水平,平罗县审计局“三重三严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能。

重实效,严格执法透明。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严格审前公示制度,按照审计程序在审计前三个工作日下达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内容、审计执法人员、监督电话等。审计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行政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审计项目进展、审计结果报告、执法人员信息等,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重复核,严格审核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我局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法制审核程序。设置法规审理室并配备2名法规审理人员,对所有审计项目实行五级复核制,从是否超越审计机关执法权限、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运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复核、审理意见,确保审计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

重程序,严格业务归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严格项目立项、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移送处理、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并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并按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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