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四个强化”全力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时间:2024-06-13
来源: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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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自2024年1月《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批准实施以来,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张蓝图干到底”的重大要求,扎实有序推动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落地见效,全力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水平,为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提供充足、有力的空间保障。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

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依据上位规划,将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自上而下逐级传导落实到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总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精心编制各类规划,做深做实空间体系。按照“用什么批什么、批什么管什么”的原则,将县发改、交通、水务、工信、住建、民政等部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教体、卫键、应急等部门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不断优化城镇基础设施规划与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有序推进城市防洪排涝、“一城四镇”消防专项规划和城市重要节点、急需开发建设片区的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着力塑造城市魅力空间,努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保证“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强化规划的强制性约束

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出具时,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明确土地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强制性标准;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幼儿园配建要求全部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并作为强制性内容;将空间形态、建筑风貌、地下空间等3个方面12条城市设计管控要素纳入规划条件,落实到具体地块,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规划支撑,为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出具提供法定依据,为城市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提供控制引导。

三。强化用地服务保障能力

紧扣全县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采取主动服务方式,持续做好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在项目选址、规划预审、土地报批等业务环节,超前介入,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掌握相关政策,深入实地与项目用地单位接洽,提供国土空间规划和设计布局咨询服务,打通服务保障“痛点”“难点”“堵点”,使项目用地报批少走弯路,以用地报批“加速度”助力项目“快落地”,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5月份,共上报农村住宅用地、城镇用地、单独选址用地6个批次,涉及7个项目,总用地面积20.6公顷。

四、强化项目批后跟踪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批后公示制度,监督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加大城市规划管理的公共参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日常监管动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定期巡查监管,对在建的12个项目进行全面巡查,对已审批的34个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从项目放验线、基础正负零核验、主体封顶、外立面装饰做到“四到场”,有力促进批后监管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严格依据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规划核实,项目竣工后严格进行规划竣工验收,保证从建设工程开工放验线到最后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实现全过程的事中监督管理,有力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程建设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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