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建立财政预备费管理使用监督机制

时间:2024-07-01
来源:平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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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为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提供财力保障,近年来,平罗县审计局在财政审计中发现,预备费存在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有待改进。

主要表现在:一是将预备费安排用于已在年初由财政代编的部分项目中财政代编即意味着此类项目非突发及难以预见事件,与预备费“突发事件、难以预料”的特点不符;二是资金滞留未发挥效益预备费在分配给相关预算单位后,资金结余较大,一部分资金滞留近一年,一部分资金由县财政收回,与预备费作为应急管理资金的特性相悖。

为此,审计建议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细化制定预备费管理办法,强化对应急管理预备费与常规项目资金的分离,规范预备费年度安排;加强预备费的管理使用,监督相关预算单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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