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围绕“四个强化”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服务保障作用,扎实有序推动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落地见效,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是强化空间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各类控制线,科学规划城镇、园区、产业、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形成“一城、七镇、三园、52个中心村”的城镇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推进重点镇集聚发展,发挥一般乡镇衔接城乡作用,实现产业在城乡间、不同区域间合理布局;精心编制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规划与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确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和用地总量,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人口吸纳和产业聚集能力,吸引周边农村人口在城镇就业和集聚,实现周边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二是强化用地服务保障。紧扣全县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空间资源要素保障,着力清理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主动对接自治区、市厅局争取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全力协调,跟进服务,缩短报批周期,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为全县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以用地报批“加速度”助力新型城镇化项目“快落地”,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共上报农村住宅用地、城镇用地、单独选址用地共12个批次,涉及22个项目,总用地面积161公顷。
三是强化城乡融合发展。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联动起来考虑,依据上位规划,把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将全县7镇6乡144个行政村规划调整为52个集聚提升类村庄、19个城乡融合类村庄、36个整治改善类村庄、37个搬迁撤并类村庄,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完成88个村庄规划,统筹布局生活集聚区与产业发展区,推进重度空心村的搬迁撤并,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留足发展空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样板。先后规划实施了灵沙乡胜利村、姚伏镇灯塔村、陶乐镇王家庄村、通伏乡新丰村、灵沙乡灵沙村等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引导农村居住人口适度集中,农村土地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和村民居住环境。
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践行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规划事项,确保规划执行、规划监督有序稳步推进。自2024年1月《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批复实施以来,加强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推行建设项目批后公示,建立批后管理责任制度,实行电子档案跟踪监督,共核发“一书三证”78个,规划竣工核验项目37个、22.8497万平方米,组织开展规划集中执法检查2次,检查开工建设项目26个,依法做到按程序审批、按规划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立足工作实际,全力以赴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以高水平的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提供更加高效的国土空间和资源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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