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围绕“四个强化”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时间:2024-10-21
来源: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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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服务保障作用,扎实有序推动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落地见效,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是强化空间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各类控制线,科学规划城镇、园区、产业、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形成“一城、七镇、三园、52个中心村”的城镇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推进重点镇集聚发展,发挥一般乡镇衔接城乡作用实现产业在城乡间、不同区域间合理布局精心编制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规划与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确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和用地总量,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人口吸纳和产业聚集能力,吸引周边农村人口在城镇就业和集聚,实现周边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二是强化用地服务保障。紧扣全县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空间资源要素保障,着力清理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主动对接自治区厅局争取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全力协调,跟进服务,缩短报批周期,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全县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以用地报批“加速度”助力新型城镇化项目“快落地”,有效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共上报农村住宅用地、城镇用地、单独选址用地共12个批次,涉及22个项目,总用地面积161公顷。

三是强化城乡融合发展。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联动起来考虑,依据上位规划,把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将全县7镇6乡144个行政村规划调整为52个集聚提升类村庄、19个城乡融合类村庄、36个整治改善类村庄、37个搬迁撤并类村庄,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完成88个村庄规划,统筹布局生活集聚区与产业发展区,推进重度空心村的搬迁撤并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留足发展空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样板。先后规划实施了灵沙乡胜利村、姚伏镇灯塔村、陶乐镇王家庄村、通伏乡新丰村、灵沙乡灵沙村等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引导农村居住人口适度集中,农村土地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和村民居住环境。

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践行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规划事项,确保规划执行、规划监督有序稳步推进。自2024年1月《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批复实施以来,加强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推行建设项目批后公示,建立批后管理责任制度,实行电子档案跟踪监督,共核发“一书三证”78个,规划竣工核验项目3722.8497万平方米,组织开展规划集中执法检查2次,检查开工建设项目26依法做到按程序审批、按规划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将立足工作实际,全力以赴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以高水平的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提供更加高效的国土空间和资源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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