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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24-0006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党发〔2024〕1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崇党发〔2024〕17号

关于印发《2024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居)、中心(办)站所

现将《2024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平罗县崇岗镇委员会    

20245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一个重点、四个提升”总体思路,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工作重点,在公民法治素养、法治文化建设、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质效“四个提升”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狠抓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奋力推动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集中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牵头单位:党建办、综合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依托“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力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助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牵头单位:党建办、综合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二、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三)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作部署,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做总结。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四)加强高质量发展普法产品供给。围绕与辖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征集系列案例等,在“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将普法融入涉企服务全过程,在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企业投诉服务、企业法律援助等过程精准普法。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五)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活动,按照32个普法时间节点,促进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附件1)。(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环境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退役军人保障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保护、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行政复议、保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民族宗教、反邪教、网络安全、消防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扫黑除恶、信访、社区矫正、禁毒、妇女、未成年人、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道路交通安全等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力度,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牵头单位:党建办、综治中心、综合执法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七)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工作。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3个清单,根据实际制定崇岗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1+2+X”学法清单,按要求组织全镇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市、县国家工作人员考法,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八)深入开展青少年专项法治宣传教育行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充分调动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和崇岗九年制学校的积极性,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优秀手抄报征集和“趣味普法 护航青春”青少年趣味普法等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成效。(牵头单位:党建办、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各中心(办)、各站所

(九)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尤其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十)倾力塑造崇岗镇新媒体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建立崇岗镇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线上法治文艺普法等线上法治宣传项目。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四、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一)打造平罗县黄河法治文化集群。推动黄河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实施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质增效行动,聚力打造常青村等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治公园、广场等阵地建设,持续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鼓励各村(居)以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础,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推动县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各村(居)积极申报石嘴山市法治文化阵地(申报要求见附件  2),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不断丰富,切实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十二)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挖掘地方戏曲、文艺节目、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五、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质效

(十三)优化基层法治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优化空间布局,积极申报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十四)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加强村(居)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培养“法律明白人”,总结“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工作情况,围绕基层法治实践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十五)开展“普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为载体,积极参与2024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宣传活动,发挥综治、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及执法力量、村(居)法律顾问等主体作用,针对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突出法律问题开展精准普法。(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狠抓工作质效提升

(十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各中心(办)、各站所

(十七)选树、推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普法工作典型,加强经验交流,选树、推广典型。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十八)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开展不同层级的法治宣讲活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发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队伍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类志愿宣传活动,让法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十九)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中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抢抓机遇,科学谋划,查漏补缺,扎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下半篇文章,创新法治实践、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各中心(办)、各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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