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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调整2022年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公开
平罗县调整2022年一般公共财政收支
预算公开
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调整后的2022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46832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00万元,自治区转移性收入129179万元,耕地指标跨省交易补助27853万元,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25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46832万元。2022年8月份,自治区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二批)》(宁财(债)指标〔2022〕393号)文件又安排平罗县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10000万元,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对平罗县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予以调整,并就调整方案予以公开。
一、预算调整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第六十七条 “……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的规定,需要对2022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由246832万元调整为256832万元,调增10000万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0000万元。
三、支出调整
因收入调整,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256832万元,调增10000万元。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56832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00万元,自治区转移性收入129179万元,耕地指标跨省交易补助27853万元,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12500万元。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56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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