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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14-1984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4年11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公党发〔2014〕4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公党发〔2014〕48号

汝箕沟分局,各室、队、所: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贯彻执行,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平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

  

  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严肃警风警纪,切实解决公安队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王雁飞常委在加强全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延续和巩固全县公安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安部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及区厅服务型窗口单位“四化建设”工作要求,以“9.29”意外情况为节点,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建设服务型窗口单位为契机,以整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创新形象、提升业绩、促进工作”的工作目标为核心,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坚持真抓、敢抓、细抓、严抓、实抓,深入查找公安队伍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牢拧紧法纪约束的螺丝钉,以铁的纪律培育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保障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任  杰  县委常委、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东升  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县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及各室队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由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范怀志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薛玲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队伍建设和队伍管理“四个强化,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讲操守、守规矩、听指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强化正风肃纪力度,确保公安队伍清正廉洁,违法违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四、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方面  

1、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

2、职业道德和是非观念缺失,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以权敛财、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的问题;

3、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措施不具体、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审批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执法不公、宽严失度、粗放执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5、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认识模糊,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将自己凌驾于群众和法律法规之上,耍特权、抖威风的问题。

  (二)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方面  

1、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应立案而未立案,或长期挂案不进行侦查,对群众诉求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以及不按法律规定时效办结案件等问题;

2、对涉黑、涉恶案件认识不明确,该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甚至放纵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3、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干预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4、不如实立案,甚至弄虚作假,造假数字、假人头、办假案的问题;

5、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或提供虚假户籍信息,违反规定进行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牌照的办理,违规处理交通违法和消除交通违法信息等行为;

6、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和警械,导致责任认定信息不明确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7、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甚至损毁、丢失涉案财物和罚款不开票据或多收少开的问题;

8、不按网上执法办案规定进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核,不认真落实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

9、法律、业务素质不高,不会做笔录、不会整理案卷,对案件定性不准、证据意识不强、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方面  

1、不会做群众工作,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粗暴、方法简单,甚至引发群众上访诉求的问题;

2、遇警推诿、出警迟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消极怠工,不履行服务承诺,小事拖大、易事拖难的问题;

3、办事效率不高,不顾及群众感受,不体恤群众困难,对于群众各类诉求漠然处之,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

4、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贯彻不得力,甚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造成政令、警令不畅的问题;

5、事业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只想当官、不做实事,只要权力、不负责任,只拿工资、不愿干事,只发牢骚、不讲奉献的问题。

  (四)队伍管理方面  

1、队伍管理松懈、纪律执行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失察失控,甚至有意纵容、袒护、包庇违纪违法行为或带头违规违纪的问题;

2、放松对协勤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执行上级关于使用协勤的有关规定,违规让协勤驾驶警车、单独执法以及做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甚至事事依赖协勤,自己做“甩手掌柜”的问题;

3、纪律作风松懈散漫,值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出工不出力,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办私事,工作时间打牌聊天、玩电脑游戏等问题;

4、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员证件不全,不系安全带、乱闪警灯、乱鸣警笛和非因警务需要而随意变道、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甚至发生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私家车、摩托车,违反“五条禁令”等行为。

四、方法与步骤

本次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期一个月,从11月1日开始,共分六个环节,采取统一部署、依次推进、一级带一级的方式开展,努力做到贯通衔接、统筹推进,紧密联系、相互促进。

  一、学习教育(11月1日—11月5日)  

各部门要按照局党委的要求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动员和引导民警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同时,要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讨论:中央八项规定、公安厅十不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县局有关制度规定。学习要做到“五有”:即有学习计划、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图片资料。

  二、查摆剖析(11月6日至11月10日)  

根据本部门当前执法队伍管理现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严格对照县局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总要求,从思想道德、学习态度、执法情况、服务意识、内务管理、纪律保持等方面进行查找。

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分类整理,逐一研究,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剖析材料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于11月10日以前上报县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强化训练(11月11日至11月17日)  

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军事训练,重点强化民警规范化执法,枪支警械、执法记录仪等正确使用等,改善民警、协勤工作散漫状态。要求全员吃住在单位,保持个人警容警姿,保持办公室、宿舍等整洁卫生,县局各部门分管、联系点局领导要及时到现场进行督导验收。

  四、案件评比(11月17日至11月24日)  

对2014年以来的办理的所有治安行政结案的案件卷宗和刑事侦查终结的案件卷宗进行抽取评比。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案件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装订整洁规范,并且是已经结案或侦查终结的案件卷宗。各部门先自我评比,后由法制大队进行全局评比,最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整改落实(11月25日至11月29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确定本部门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帮教民警,并采取立项的办法,逐一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方案、责任人和时间表,进行整改落实。

对于在此次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或遮遮掩掩“捂盖子”,导致执法工作、队伍发生严重问题的,县局党委绝不姑息迁就,将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期间,凡发生执法不当,或接到群众反映的涉及民警执法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一律先就地停职,再认真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该调离的调离。同时,各部门要以此次深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抓制度建设、抓工作落实、抓规范提高,真正把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

  六、总结验收(11月30日至12月1日)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进行详细总结,重点要从安排部署情况、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依次进行详细总结,并于活动结束后两日内(12月3日前)向县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逾期不报的将在全局实名通报的同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并在县局第四季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督导,不走过场。县局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程进行督促检查。纪委和法制、政工部门也将深入实地进行督察检查,严查图形式、走过场、执法不严等问题,确保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在此次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期间,凡是出现问题的,在查处本人的同时,还应视情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到县局做出检查,并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注意在实践中创新思路,创新方式,并抓好制度建设,用制度巩固和拓展建设成果,建立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公安网、LED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次全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整改,确保这次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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