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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各党支部补选结果的批复
平公党发〔2018〕37号
各相关党支部:
你们上报的关于支部补选结果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局党委研究,同意你党支部的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政工法制纪委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吴建军;
城关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马建宏任支部书记;
姚伏通伏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余宏亮任支部书记;
太沙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2名,张军任支部书记,委员王志维;
红崖子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张立;
宝丰灵沙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王爱林;
渠口森林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王彦宁;
黄渠桥高庄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骆幸福;
特此批复。
中共平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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