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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18-719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5日
标  题: 关于同意各党支部补选结果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公党发〔2018〕3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各党支部补选结果的批复

平公党发〔2018〕37号

各相关党支部:

你们上报的关于支部补选结果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局党委研究,同意你党支部的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政工法制纪委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吴建军;

城关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马建宏任支部书记;

姚伏通伏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余宏亮任支部书记;

太沙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2名,张军任支部书记,委员王志维;

红崖子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张立;

宝丰灵沙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王爱林;

渠口森林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王彦宁;

黄渠桥高庄派出所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骆幸福;

特此批复。

中共平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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