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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公安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公发〔2019〕27号
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现将《平罗县公安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平罗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公安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公安部和区市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派出所为重点的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稳定、保卫一方平安的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坚持党建统领、民意引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内部管理规范、队伍建设过硬的优秀公安派出所,全面提升全县派出所建设水平,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工作目标。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好中择优、逐级申报由公安部命名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019年有一个派出所争创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有两个派出所争创全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有三个派出所争创全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到2022年全县公安派出所全部创建为全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党建统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派出所党组织健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深化城乡社区警务,配齐配强社区民(辅)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城乡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综治中心副主任制度。把进村入户走访作为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做到困难群众必访、重点人员必访、依靠力量必访,通过走访慰问、警民恳谈、警营开放等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宣传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群众对社区民警知晓率超过95%。广泛开展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成效明显,创新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积极性较高。民警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强,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宣传教育的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三)坚持源头治理,实现“矛盾不上交”。常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滚动排查、调处化解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涉及公安工作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平台和全科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采取“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举措,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帮教稳控到位,两年来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以及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以防为主,实现“平安不出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基础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标。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雪亮工程”“智慧社区”建设成效明显。移动警务设备使用普及,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强,充分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搭建各类工作群或公众号,拓展警民沟通渠道,加强防范宣传、发布预警和防范提示、在线回复群众咨询。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以及“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辖区两年来未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暴恐、重大案(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下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且更有保障。
(五)坚持服务为先,实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服务窗口规范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自觉执行和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要求。依托基层治理和社区警务工作,采取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延伸服务触角举措。两年来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
(六)坚持从严治警,确保队伍过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得到落实,队伍管理制度齐全规范,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和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派出所民警定期体检、值班轮休、加班强制休息等制度得到落实,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两年来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以及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创建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局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东升任组长,县局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祥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队长吴宝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检查指导和协调督导等工作。各派出所所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领导带头,上下同心,整体联动,使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加大宣传力度。要抓重点,树典型,创新发展人民工作法,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工作氛围。各派出所要认真总结提炼具有鲜明特色的经验和工作做法,切实加强宣传和推广。县局各部门要统筹规划,把宣传工作作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贯穿创建活动始终。要按照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原则,充分运用公安自媒体,积极联动有关新媒体,对创建活动及公安派出所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等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把创建过程作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的过程。
(四)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派出所要按照县局的总体部署,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明确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合力,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借鉴枫桥派出所平安清单有序开展工作。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局党委确定年内申报上级公安机关命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对申报命名的公安派出所,将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帮助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水平。县局将对派出所领导在创建活动中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对辖区派出所“一把手”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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