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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公党发〔2012〕25号
各党支部: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支部认真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按照既定目标、工作任务、步骤和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平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2年3月7日
全县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和科学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县委《关于全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平党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公安机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一个主题: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保稳定,创先争优迎接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这一主题,广泛发动全县公安机关广大党员民警及协警人员积极行动,立足本职,尽职尽责,争先进位,以创先争优的一流业绩,为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明确三个重点:一是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
贯彻四项要求:要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同志提出的“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四项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要坚持一抓到底,形成党委抓支部、支部抓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扎扎实实解决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要贴近基层需求,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打造成党员群众“双满意”工程。
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先进党组织比例大幅提高;二是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党员党性观念和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侠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苏光平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监督室,由政委苏光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监督室主任骆文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活实行局领导定点联系督导制,苏光平政委联系督导政工监督法制室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沙湖派出所党支部、红崖子派出所党支部;马增贵副局长联系督导国保治安内保大队党支部、城关派出所党支部;王宏伟副局长联系督导刑侦大队党支部、经侦缉毒大队党支部、黄渠桥派出所党支部;刘新柱副局长联系督导陶乐派出所党支部、太沙派出所党支部;王占宏副局长联系督导姚伏派出所党支部、渠口派出所党支部、宝丰派出所党支部;李振军副局长联系督导指挥中心党支部、交警大队党支部、分局党支部和崇岗派出所党支部。
三、主要任务
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力量源泉。一是在全县公安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民警中开展以“强基础、提效能、改作风、重服务、树形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彻底解决当前全县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软、散”等突出问题,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通过“大评议、大整改、大提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队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环境。二是落实好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和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进一步推进“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三是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大力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四是在全局开展以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和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为主要内容的“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实在在帮助辖区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一批突出治安问题、整改一批管理上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平安指数、服务民生和群众工作水平,进一步培育忠诚、为民、拼搏、奉献的宁夏公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四、工作重点
(一)选优训强带头人队伍。结合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对不能胜任党务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党支部要在加强指导的基础上,责令其限期整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和考评考核管理机制,加大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各党支部要紧紧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本部门、本警种工作特点,围绕全局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好今年的工作思路,切实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在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每个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要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星定格”、党群民主议事等抓基层打基础的长效机制。要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以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以来,制定并推广的“双争双诺双评”、“民情链接”等有效办法和活动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使这些办法、制度及活动起作用、见实效。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工作纪实制,严把党员入口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建好用好活动阵地。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确保有固定规范的活动场所。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尽快抓好配套完善。要加强对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尤其要解决好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充分、不合理的问题,让党员群众充分使用。
五、方法步骤
全县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县局党委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一)调查摸底,分类定级(2012年2月20日—3月6日)。县局党委将围绕“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问题,按照党支部自评、集中公示、党委评定三个环节,对全局20个党支部进行摸底调查,找准找实全局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平罗县公安局党支部分类定级调查表》,如实填写支部当前现状,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县局党委将根据支部上报情况、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对各党支部按照先进、一般、后进三个标准对标定位、分类定级并对外公示,确保整改有内容、晋级有目标。
(二)健全组织,扩大覆盖(2012年3月7日—3月31日)。县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的原则,对所属各部门党组织设置情况、活动阵地、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局各党支部设置规范、组织健全、工作运行有序。
(三)整改提高,晋位升级(2012年4月1日—6月30日)。
按照“巩固一批先进、提升一批一般、转化一批后进”的目标要求,对先进基层党组织提出上台阶的具体要求,对中间状态的提出争创先进的具体措施,对后进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先进带后进互帮互助机制,促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年内力争先进党支部巩固率达到100%,并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明显增加,每个党支部年内至少新培育1个党建工作典型,或展示一项富有特色的亮点工作。
(四)学习先进,创先争优(2012年7月1日—10月15日)。结合县委开展的全县创先争优进行总结和专项表彰活动,对全县公安机关近三年来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科学评判,发掘亮点,选树3至5个业绩特别突出的党支部、20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典型和榜样,在全县公安机关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
(五)总结经验,巩固提升(2012年10月16日—12月底)。认真总结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推进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完善制度措施,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年“五个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辐射面,落实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设“产业突出、环境友好、民生幸福”的西部百强县营造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局领导每月至少对定点联系督导部门督促检查一次,与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与基层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倾听诉求,帮助解难题、办实事。要带头下基层、抓基层,直接联系基层,切实帮助基层党支部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办好几件群众期盼的实事。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客观公正的评价支部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本工作中存的不足和问题,自觉的对标定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二)强化督查考核。政工监督室要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切实抓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要坚持跟踪问效、督查通报、典型带动、观摩评比等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局绩效考核,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支部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与创先争优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中的涌现的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全县公安机关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请各党支部于3月9日(本周五)17时前将《平罗县公安局党支部分类定级调查表》通过警综平台上报县局政工监督室刘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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