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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19-0002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6日
标  题: 2018年度平罗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度平罗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领导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分析形势,提出处理意见及应对措施;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指示精神,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侦办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承担国家安全工作职责,完成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卫任务。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六)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及劳动教育、少年收容管教案件的审批工作。

(八)承担县禁毒办的具体工作,开展禁毒工作。

(九)负责对网络的安全侦察和社会维稳工作。

(十)负责各种重大安全警卫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负责全局各室、队、所的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抚恤表彰工作。

(十四)负责对“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的打击取缔工作,依法收缴非法宣传品。

(十五)负责全县道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除外)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十六)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协助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十七)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八)指导森林派出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九)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参与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平罗县公安局部门决算为单户表。2018年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平罗县公安局行政编制299人,事业编制58人,机关后勤编制3人。财政供养实有在职人员347人(行政人员287人,事业编制57人,机关后勤编制3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28户31人。财政供养其他人员284人,其中:辅警281人,临时工3人。

平罗县公安局由32个内设机构组成,包括纪委、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案件侦查大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缉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姚伏派出所、太沙派出所、崇岗派出所、黄渠桥派出所、宝丰派出所、渠口派出所、陶乐派出所、红崖子派出所、森林派出所、草原派出所等工作部门。

因平罗县财政未将平罗县公安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纳入财政预算单位,消防、内卫只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经费和县武警中队补助。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8694147.75元,支出总计119427156.98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0315924.93元,增长9.52%;支出增加17401404.67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54名人员经费;二是县财政增加消防经费投入;三是增加禁毒经费;四是增加化解债务经费;五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603056.4元为市公安局拨禁毒补助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869414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90062.86元,占97.8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2604084.89元,占2.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427156.98元,其中:基本支出75475113.02元,占63.2%;项目支出43952043.96元,占36.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090062.86元,支出总计116675012.34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12868.53元,增长9.13%;支出增加15230786.04元,增长15.01%,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54名人员经费;二是县财政增加消防经费投入;三是增加禁毒经费;四是增加化解债务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75012.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30786.04元,增长15.0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人员增加54人人员经费;二是县财政增加消防经费投入;三是增加区、县级禁毒经费;四是增加化解债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75012.3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0000元,占0.16%;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5362426.26元,占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15405.54元,占4.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70908.99元,占1.69%;节能环保支出(类)421220.55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类)3915051.0元,占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836596.34元,支出决算为116675012.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90000元,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90000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划拨2017年政府效能考核单项奖。

2、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内卫(项)69778.31元,年初预算数为250000元,完成预算数的2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80221.69元,主要原因是市武警支队没有开具票据来办理给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经费结转。

3、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消防(项)6443250.0元,年初预算数为6743250元,完成预算数的95.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3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财政没有下达三夏油料补助、市政消火栓维修、微型消防站建设及农村消防运行经费3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58689720.1元,年初预算数为54127613.81元,完成预算数的108.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4562106.29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54人,增加工资及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及警衔工资。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357737.85元,年初预算数为22992000.0元,完成预算数的149.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1365737.85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新增地方债支付车辆管理所建设资金;二是增加一般性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装备资金;三是增加自治区业务装备专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115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150000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下拨陶乐所建设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165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650000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下拨禁毒补助经费140万元及支付上年结转禁毒经费25万元。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59194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2591940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新增地方债支付道路隐患治理;二是自治区拨道路交通管理专项经费。

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41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410000.0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下拨陶乐所建设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04065.0元,年初预算数为381950元,完成预算数的262.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62211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离休人员护理费、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11340.54元,年初预算数为3764956.56元,完成预算数的10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46383.9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增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26632.05元,年初预算数为1505982.62元,完成预算数的10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20649.4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增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4276.94元,年初预算数为410536.32元,完成预算数的108.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33740.6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增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自治区拨干警大病救助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项)421220.55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421220.55元,主要原因支付上年结转经费改造办公楼节能灯具。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20651.0元,年初预算数为2553583.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67067.97元,主要原因增加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94400元,年初预算数为1106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87676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依据2017年发放住房补贴数,2018年决算数是以具体核定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24335.63元,其中:人员经费64631802.86元,公用经费10692532.7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9541595.86元,较年初预算数55626700.68元增加3914895.18元,增长7.04%,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54人,增加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在职人员调资。较上年决算数43860344.51元增加15681251.35元,增长35.75%。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71727.77元,较年初预算数10185445.66元减少213717.89元,下降2.1%,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将功能分类为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的办案业务经费归类为基本支出,而决算归类为项目支出;二是使用上年结转维修改造经费。较上年决算数9090879.23元增加880848.54元,增长9.6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207.0元,较年初预算数5974450.0元增加884243.0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增加离休人员护理费、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较上年决算数10133866.82元减少5043659.82元,下降49.77%。

4.资本性支出720805元,较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720805元,主要原因是用公用经费为新建红崖子派出所、陶乐派出所、案管中心及合成作战室办公家具费;较上年决算数504399元增加216406元,增长4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701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4%。与上年相比,增加925470.69元,增长50.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三是采取内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9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与2018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40216.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9%;比上年增加926609.19元,增长51.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实际金额比预算金额减少4066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1193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816.14元,主要用于购置6辆执法勤务车辆及69辆执法勤务车辆燃油、维修及保险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6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9辆。公车改革核定车辆编制71辆,2018年末实有执法勤务车辆69辆,账面车辆73辆(公车改革交回财政尚未下达处置批复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67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比上年减少1138.5元,下降14.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二是采取内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99元,主要用于外省对平罗县禁毒示范创建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考察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8年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都没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0185445.66元,支出决算为9971727.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比上年9595278.23元增加376449.54元,增长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将功能分类为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的办案业务经费归类为基本支出,而决算归类为项目支出;二是使用上年结转维修改造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348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162651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34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92903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6%。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6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4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65613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38860.19平方米,共有车辆73辆,其中:执法勤务用车7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平罗县公安局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平罗县公安局没有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本年度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是指上级部门补助、其他部门补助、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安: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公安部所属的2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核算公安部所属的行政单位、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反恐怖等科目核算公安部相应机构所承担的公安行政执法办案、公安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购房补贴: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十三、其他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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