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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25-0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标  题: 高庄乡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高庄乡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本年度,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治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为我乡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高乡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年,我乡共计行政处罚0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178次。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占用土地、违规建筑等领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优化执法队伍。我乡始终严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队伍的专业性与规范性。目前,执法办5持有行政执法3人,为我乡的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强化人员培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集中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参加平罗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复议法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培训班1次。

三、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高庄乡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号等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在调查取证时实行拍照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所有摄像资料都安排专人负责存储,保留执法记录,可随时调阅查看。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高庄乡进一步明确专业人员,规范审核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度无适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案件。

四、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乡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尚有不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执法程序的规范执行以及执法文书的制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三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权限下放,经费未随事划转,相关工作配套,如行政执法车辆、执法服装、工作经费不能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乡将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照《平罗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分工任务清单》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努力开创高庄乡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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