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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庄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高庄乡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现将高庄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构建基层管理体制
一是乡党委、政府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抓落实。“一把手”带头述法,推进年终述法工作落到实处,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办公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二是及时调整更新高庄乡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及时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以来我乡行政应诉0件,其他纠纷的应诉案件7件,乡人民政府乡长均亲自出庭应诉。四是以乡党委、政府为核心,切实承担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责任,五办四中心履行业务职能,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乡人大、纪委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并实行AB岗管理,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构建了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制定并下发了《高庄乡干部理论学习安排》《高庄乡领导干部学法安排》,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乡村干部例会、乡干部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及《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学习,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二是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能力,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来我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学习政策法规18次,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2次,开展领导干部网络无纸化考试3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1次,全乡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三)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逐一对全乡职权归属进行了清理,结合乡政府实际对核实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保留,没有的予以删除,未列入的进行补充添加,制定了《高庄乡权责清单》。二是建立健全高庄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指南、更新基本目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2023年共印发政府文件100 件,其中公开发布24件,依申请公开76 件,不公开0件,公开发布文件已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大型经济发展项目等均召开乡党委会讨论研究,且将决策事项予以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今年以来,我乡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北长渠老饭桌建设等项目都经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我乡及各村产业发展、合同起草等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2023年,法律顾问为我乡审核起草合同8份,代理诉讼7件,提供法律建议20余条。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加强基层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查测试,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熟知和掌握了依法行政相关知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干部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积极配合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应报尽报,我乡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7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精心组织部门评议,看差距,找不足,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提升了乡政府各办中心和各村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围绕乡镇农业和产业发展方面先后开展观摩4次。认真督办议案建议,乡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督促办理。全年办理议案6条。四是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由乡综治中心和司法所对线索进行处置,真正做到将监督探头延伸至群众的家门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偏弱,依法行政的开展离不开接受过的正规法学教育和法治培训的工作人员,因为培训次数、形式有限,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宣传形式单一,创新、亮点不多,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不够,宣传载体平台利用不充分。三是法制审核机构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一方面,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有待增强,全乡干部中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业人员数量少,暂无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在法制审核工作中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司法所和乡各站所在法治政府工作联动、协同方面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切实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指导、协调、推动作用,强化督察考核,推动各办、中心工作与“一规划两方案”主要内容对标对表,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二)全面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县委报告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四)提升执法素质。以培育业务精、能力强的行政执法人员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指导与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邀请县相关部门人员对我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邀请律师、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邀请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践学习,快速掌握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五)创建法治政府。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着重在法治培训、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下功夫,强化、细化责任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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