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庄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庄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高庄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方式开展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来我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学习政策法规17次,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2次,开展领导干部网络无纸化考试2次,全乡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一是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乡镇职能职责相一致,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在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建立健全高庄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指南、更新基本目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2024年共印发政府文件63件,其中公开发布17件,依申请公开46件,不公开0件,公开发布文件已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我乡工程项目、乡村振兴建设、防风险保稳定问题、干部选拔任用、重大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党委会议制度,依法依程序集体决策,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四是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各乡、村在土地流转、合同审查等方面,让律师参与其中,有效防范了行政决策和民事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今年法律顾问为我乡审核起草合同16份,代理诉讼4件,提供法律建议20余条。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一是加强基层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查测试,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熟知和掌握了依法行政相关知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配合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工作。今年上半年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1次,注销执法证2个,截止目前我乡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5人。二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精心组织部门评议,看差距,找不足,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提升了乡政府各办中心和各村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围绕乡农业和产业发展方面开展观摩1次。认真督办议案建议,乡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督促办理。全年办理议案6条。三是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由乡综治中心和司法所对线索进行处置,真正做到将监督探头延伸至群众的家门口。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组织协调,以两级调委会为依托,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横向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乡扎实开展各类矛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活动。截至11月,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8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6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5件,涉案金额350万余元,引导走诉讼程序解决2件,为维护基层稳定筑牢了第一条防线。
规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乡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融会贯通还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很好地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偏弱,法治素养与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法制审核机构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一方面,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有待增强,全乡干部中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业人员数量少,暂无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在法制审核工作中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等,司法所和相关站所在工作联动、分工协作方面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建设培训,提高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定期开展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县委报告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以培育业务精、能力强的行政执法人员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指导与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邀请县相关部门人员对我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邀请律师、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邀请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践学习,快速掌握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