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民政局2015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5名,编制40人,其中领导指数6名。现我局实有人数39名,其中女职工20人,合同工9人;离退休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社保补差工资1人;,遗属20人,领取独生子女费13人次。
二、经费预算:
(一)工资福利支出3028527.54元;
1、 基本工资:42102× 12 = 505224元;
2、 津贴补贴:35783× 12 = 429396元;
3、 绩效工资:601543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35090×12 = 4210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421080*3/7 =180463元);
4、 年终一次性奖金:17360元;
5、 取暖补贴:42102+35783+35090 +(180463/12-2061)-928=125025元;
6、 临时工工资:36人× 12×1500元=648000元
7、 职工养老缴费:27453×12×20% =65887.20元
8、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0元
援藏人员生活补助:3人×12×100=3600元;
9、 失业保险:( 63945元×12+180463)×2% =18956.06元
10、政府效能奖金:39人×6500=253500元
11、民族团结和谐奖:67×2000=134000元
12、年休假补贴:39人×5000=195000元
13、社保补差工资:2233.56×12+采暖费2233.56元+民族团结奖2000元=31036.28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595754.67元
1、离休费:4407元×12=52884元
2、退休费:76342元×12=916104元
3、离退休取暖补贴:80129元
4、遗属取生活费及取暖费:5210×12+20×701=76540元
5、职工医疗保险费:(505224+429396+601543)×8%+68×36 =125341.04元;
6、住房公积金:( 505224+429396+601543+17360+8182×12)×12% =198204.84(含提前退休3人)
7、独生子女费:13人次×25×12=3900元;
8、妇女卫生津贴:20人×300=6000元;
9、生育保险:(505224+429396+601543)×0.4% =6144.65元
10、公务员医疗补助29734.32元:在职49030元×12×2% =11767.20元;(行政);离退休74863元×12×2% =17967.12元(退休人员除罗耀宗、王士贤、何保林)
11、复转军人养老保险:50000元
12、住房补贴合计94416元:在职7016元×12=84192元;
离退休852元×12=10224元(2014年新增退休人员3人)
13、工伤保险: (505224+429396+601543)×0.5% =7680.82元
14、信访工作岗位津贴:130元/月×12 = 1560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12054.48 元
1、 公务费:40人×5700元 =228000元
2、 工会经费:42102×12×2% =10104.48元
3、 体检费:68×350=23800元(含社保补差1人)
4、 离退休公用经费:1人×150元 =150元
5、 车辆运行及维护费5辆×30000元=150000元
以上三项经费合计 5048560.29元。
(四)申请的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有18个,
1、老龄事业经费11万元;
2、八一活动经费30万元;
3、救灾物资储备经费50万元;
4、第-、第二敬老院水电、暖、维修等费用50万元;
5、两节慰问资金35万元;
6、流浪乞讨救助资金6万元;
7、全年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
8、老年人半费乘坐公交车15万元;
9、城市低保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
10、社会组织工委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11、双拥工作经费5万元
12、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
13、社区(村)干部体检经费24万元
14、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58万元
15、各乡镇2015年迁坟经费300万元
16、双拥“六连冠”创建工作经费75万元
17、第二次地名普查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
18、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37.3万元
(五)、县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9个,共需配套2358万元
1、城乡低保资金1228万元,其中城市540万元、农村688万元;
2、城乡高龄资金135万元,其中城市12万元、农村123万元;
3、孤儿津贴20万元;
4、五保供养经费300万元;
5、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0万元;
6、农村医疗救助资金50万元;
7、救灾资金100万元。
8、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45万元
9、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金33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