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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业财政项目(2023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3]1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一批)的通知》(财农[2023]99号)要求,平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2024年3-6月份以来,受到火灾、暴风及强降雨等极端自然灾害影响,导致我县多家养殖场(户)养殖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大量储备牧草发霉,不能正常使用。经受灾单位申请,所在乡镇及畜牧水产中心实地核实确认,我县养殖设施受灾损失金额达2万元以上有7家养殖主体、1家饲草种植企业和23家牛羊“出户入园”养殖场。按照《平罗县2023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平农发(2024)10号文件),每个场户救灾补助资金不超过经济损失30%,单笔救灾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的原则,拟对7家养殖主体、1家饲草种植企业和23家牛羊“出户入园”养殖场进行救灾补助(具体拟救灾金额详见附表1),现将救灾场户及资金数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7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救灾场户和救灾资金数量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罗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2—6012730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平罗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人大楼三楼西侧)
附表:1.2024年3-6月份养殖场设施受灾情况及补助表
2.平罗县各乡镇历年来建设牛羊“出户入园”饲草救灾补助表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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