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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的公告
根据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为加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现对中央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的通知》,平罗县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种植业补贴项目60万元,养殖业补贴项目1010万元,就业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50万元,依据《平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产业就业扶持办法》,经过县乡两级验收,该3个项目均存在安排资金结余情况,现对以上3个项目结余资金进行调减,共调减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948 万元。
平罗县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就业补贴项目100万元,依据《平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产业就业扶持办法》,经过县乡两级验收,2024年就业补贴项目需支付资金192.5万元,因安排资金少于实际补贴资金,现对平罗县2024年就业补贴项目资金进行调增,调增资金92.948 万元,调增后共计安排资金192.948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印发《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的通知
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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