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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罗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期解聘工作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4〕45号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安置2022年县级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平人社发〔2022〕67号)精神,2022年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已满,为确保各用人单位解聘工作及时交接,解聘人员按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聘人员名单
县委办(1人):任彩凤
政府办(2人):买丽娟 石海婷
政协办(1人):陈 田
县委宣传部(1人):马秀英
县委网信办(1人):余桂英
总工会(1人):曹淑红
武装部(1人):刘淑霞
法 院(3人):刘 荣 毛润香 尹颜娟
检察院(1人):孙立娟
财政局(1人):孙学梅
审计局(1人):安绍辉
公安局(1人):李海玲
民政局(4人):黄月萍 尹秀林 唐素梅 李冬梅
发改局(1人):徐彩霞
医保局(2人):王 佳 姚永红
教体局(2人):王 璐 蔡玉红
交通局(2人):刘玉梅 杨春艳
自然资源局(3人):张玉霞 范秀香 马彩凤
水务局(1人):徐永春
文广局(3人):冒志明 罗秀琴 王爱萍
审批局(1人):黄彦仙
科技局(1人):张淑芬
市场监管局(4人):叶天霞 贺玉荣 刘 明 姚 恺
应急管理局(1人):熊慧娟
县融媒体中心(1人):常学风
供销社(2人):黄淑红 包兴超
党 校(4人):张惠玲 王艳萍 王银霞 李 娟
妇 联(1人):赵会娥
残 联(2人):吴馨雨 李艳芳
图书馆(2人):孙月芹 余 红
文化馆(1人):李桐
就创局(1人):何瞳
社保中心(2人):丁小凤 贺晓燕
体育中心(2人):杨凤玲 赵 涛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1人):李会珍
农改中心(1人):安永喜
农机中心(1人):杨晓梅
农技中心(1人):刘春霞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罗监管支行(1人):黄彦红
太西社区卫生站(1人):石 娟
城关镇政府(1人):常红香
崇岗镇政府(3人):张永芳 许秀香 李天华
姚伏镇政府(1人):赵红娜
黄渠桥镇政府(1人):谢金霞
通伏乡政府(2人): 马 微 张万军
鑫盛社区(2人):李 莹 马小花
铁东社区(3人):王力波 袁立荣 王彦红
明苑社区(1人):马永花
唐徕社区(1人):陈瑞芳
府地金源社区(1人):李 莉
陶乐东街社区(1人):姜冬霞
陶乐一小(1人):路春蕾
二、具体要求
1.2022年度平罗县公益性岗位到期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各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文件后于2024年7月10日前通知到期人员到原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由各用人单位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为到期人员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解除信息中“变更类型”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原因”选择“劳动合同期满”)。
3.各单位负责通知公益性岗位到期人员办理好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手续,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交至3号窗口。如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请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到社保大楼二楼7-9号窗口。
联系人:刘汝红 联系电话:0952-3816689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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