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案提案】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平人社发﹝2024﹞50号
马占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保基金运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征求卫健局、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意见建议后于2024年6月份印发《关于做好平罗县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24〕49号),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破除了县社保中心对特定人员信息数据无法掌握的壁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机制。
2024年共享机制建立以来比对死亡信息552人,暂停发放待遇508人,已办理丧葬手续492人,通过丧抚费扣回多发养老金2.86万元,有效确保了基金安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816668
抄送:县人大选委、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