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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4-0009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24﹞50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平人社发﹝2024﹞50号

马占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保基金运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征求卫健局、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意见建议后于2024年6月份印发《关于做好平罗县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24〕49号),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破除了县社保中心对特定人员信息数据无法掌握的壁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机制。

2024年共享机制建立以来比对死亡信息552人,暂停发放待遇508人,已办理丧葬手续492人,通过丧抚费扣回多发养老金2.86万元,有效确保了基金安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816668

抄送:县人大选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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