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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1-001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标  题: 关于蔡江银等14名同志到龄退休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21﹞5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蔡江银等14名同志到龄退休的批复

平人社发﹝2021﹞59号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及2021525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档案审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蔡江银等14名同志到龄退休。请通知本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月份退休5人:

原前进农场 蔡江银

原平罗海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汝箕沟煤矿 马志荣

原平罗县皮鞋厂 刘向国

原平罗县民贸公司 马春燕

5月份退休9人:

原汝箕沟煤矿 陈志祥

原平罗县供销社 党学文

原平罗县金属机电化轻有限公司 徐学平

原平罗县粮食局劳动服务站 闫红玲

原陶乐农场

原平罗县糖厂 朱海军

原平罗县新型建材厂 徐院军

以上14名人员退休时间:原平罗县皮鞋厂刘向国原平罗县民贸公司马春燕2人从2021年3月28日计算;其余3人从2021年4月28日计算。原平罗县新型建材厂殷玮2021年4月28日计算;其余8人从2021年5月28日计算。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6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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