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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6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贺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干发〔2024〕9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贺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4〕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4〕3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贺波兼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张伟杰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秀娟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刘涛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瑞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章良微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肖军兼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文忠兼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免去兼任的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职务;

    贺祥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沙占友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金国任县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冯明宏任县就业创业服务局局长;

    贺莉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院长(主任);

王金荣聘任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免去挂任的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聘期三年;

免去姚万金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伟康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佳美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树强兼任的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王晓波县德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徐建宁夏德泓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因机构改革,凡涉及机构更名、整合、撤销单位的领导干部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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