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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26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3年下半年肉牛肉羊补栏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3〕61号 有效性: 已废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3年下半年肉牛肉羊补栏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61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2023年下半年肉牛肉羊补栏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3年下半年肉牛肉羊补栏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区市推进“六特”产业发展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全县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肉牛肉羊产业扩群增量、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区市肉牛肉羊补栏补贴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牛羊补栏补贴范围:全县范围内存栏肉牛30头以上养殖场(户);存栏肉羊2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存栏依据以2023年4月份平罗县农业经济调查队全县畜禽养殖情况的普查数据为依据。

二、补贴标准

1.促进肉牛稳产增量。对存栏育肥肉牛或繁殖牛3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户),肉牛补栏10头以上(含10头),补栏肉牛符合下列标准和条件,每头补助300元(对参与平罗县乳肉联产项目工作对接的肉牛场户,从平罗县培育的小公牛企业购入的黑白花小公牛,每头补助200元)。

新增肉牛须符合的标准和条件:

(1)补栏肉牛畜龄6月龄以上,活体体重达250公斤以上。达不到标准不计入新增肉牛存栏数量。

(2)补栏肉牛是从平罗县县域外购入,以购入地检疫证明为依据,购入肉牛的养殖场(户)持有的检疫证明必须要与场户对应,法人户主的信息要完全一致,所有信息必须真实(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3)参与平罗县乳肉联产项目工作对接的肉牛场户,购入小公牛的数量以平罗县培育的小公牛哺育企业出具的购买合同、购牛款收据及购入地乡镇兽医站出具的检疫证明为依据,并且育肥至6月龄以上,活体体重达250公斤以上,计入补栏数量。

2.促进肉羊存栏量增加。对平罗县区域内存栏羊2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户),肉羊补栏量100只以上,每只补助30元。

补栏的肉羊须符合的标准和条件:

(1)补栏肉羊畜龄3月龄以上,活体体重15公斤以上。达不到标准不计入新增肉羊存栏数量。

(2)补栏肉羊必须是从平罗县县域外购入,以购入地检疫证明为依据,检疫证明购入人的个人信息要与购入者的个人信息一致。(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3.核算补栏补贴是在统计存栏数量的基础上,对于4月份农调队统计时牛羊“零存栏”的新增养殖户,牛存栏数量减去30头,羊存栏数量减去200只后予以认定。

三、补贴认定办法

1.所有在平罗县从事肉牛肉羊养殖的养殖户均可以享受肉牛肉羊补栏惠农政策,所有从事肉牛肉羊屠宰贩运户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2.肉牛肉羊补栏补贴政策从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享受补栏补贴的育肥牛和羊必须符合肉牛肉羊补贴标准和条件,每场(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3.补栏肉牛肉羊必须从县外购入,必须饲养2个月以上;并且肉牛肉羊必须有相应的饲养记录。

四、资金来源:计划资金200万,全部由县财政列支。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023年8月1日—8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

2.2023年9月1日—11月30日为统计上报阶段,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统计,于11月底前将统计结果报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2023年12月1日—12月10日,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自验,将自验材料报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4.2023年12月11日—12月20日,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农业农村局组织终期验收。

5.2023年12月21日—12月30日,将符合条件的补贴明细表进行乡、村两级公示。

6.对验收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4年1月上旬兑付补贴资金。

六、验收

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农业农村局按照抽取补贴户数不低于15%的比例,采取随机入场入户的方式组织终期验收,对全乡镇上报牛羊补栏量抽查达到95%及以上为合格标准。随机抽样的指标是指全乡镇的平均数吻合达到或高于95%的乡镇认定合格,予以资金补贴;吻合率低于95%的乡镇认定不合格,不予以资金补贴。

七、补贴方式

由各乡镇组织实施,按照“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各乡镇按照补栏量进行任务分配,资金额度可以在本乡镇内部进行调整,但是不能高于补贴上限,乡镇任务数完不成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资金在全县调整。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在所在乡、村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补贴名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养殖场(户)。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将平罗县肉牛肉羊补栏补贴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万晓山为组长、副局长焦峰为副组长、畜牧水产中心主任谭俊及中心畜牧组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肉牛肉羊补栏工作专班,专班主要负责监督资金合理使用、方案起草、收集数据、核实数量、补偿认定等具体事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对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8月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9月至11月及时掌握补栏动态,做好肉牛肉羊存栏补栏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自9月1日起,每半个月将存栏补栏情况及时向平罗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组杨莉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联系方式:15909628606)。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筹措补贴资金。做到资金及时安排到位,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验收合格后,按照补贴流程及时兑付。如发现乡镇养殖场(户)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除如数上缴违规所得资金外,其所在乡镇在农业农村年度考核中相应进行减分,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加快补栏、出栏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把补栏、肉牛良种繁育政策宣传到各村、组,讲明政策、讲清标准和时间节点,引导养殖场户抢抓当前的有利时机尽快补栏,实施自愿,鼓励养殖户及时补栏,适时出栏,促进农民增收。

五是强化检查验收,确保公开透明。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在验收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禁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吃拿卡要,对在肉牛肉羊补栏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农业农村局将严肃处理。

附件:2023年各乡镇肉牛肉羊补栏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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