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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4〕2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4〕2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婚俗改革,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避免因高价彩礼等因婚致贫返贫,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配合,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确保婚俗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为民服务。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主体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美好意愿转化为群众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坚持因地制宜。把握县域内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防止简单粗暴和一刀切,防止把传统风俗混同于陈规陋习和不正之风。

坚持改革创新。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用创新思维推进婚俗改革取得新进展。

三、目标任务

经过改革,将达到以下目标:积极推动婚姻登记场地建设,打造全新婚俗改革示范平台,创新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的阵地作用、颁证基地的引领作用;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推动婚俗改革,破除婚俗陈规陋习;聚焦婚俗文化建设,倡导文明婚俗新风;注重教育培育家风家教,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一)全力搭建婚俗改革示范平台

加强婚俗改革阵地建设。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有效覆盖、功能齐全、温馨便捷的婚俗改革阵地。建设具有独立的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颁证大厅、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和婚俗文化展示馆等功能区域的婚姻登记处,充分发挥婚姻登记窗口的阵地作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服务过程全程化。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婚姻全程辅导服务。开展婚前辅导,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幸福婚姻小课堂”,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开展婚后辅导,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幸福婚姻、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家庭关系,对夫妻感情濒临破碎的婚姻当事人实现诉调实时对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实现婚姻家庭纠纷实质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杜绝由于婚姻家庭矛盾引起的重大极端案件发生,以法治力量共绘家庭和谐新风景。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妇联、财政局、司法局

2.加强婚姻家庭辅导队伍建设。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志愿者、社工、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村居妇联主席等力量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作用;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队伍,推进“专人专职、一人一案”的调解模式,定期轮值坐班婚姻登记处,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化、人性化咨询和服务,同时建立志愿服务活动档案,定期考核评估,不断提升辅导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妇联、团县委、各乡镇

3.常态化志愿服务培训。定期组织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在专职辅导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对志愿者开展政策法规、婚姻知识、辅导技巧等业务培训提升志愿者调解水平,为帮助当事人进入婚姻状态、调适婚姻家庭关系、预防家庭矛盾做好准备。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妇联、司法局、团县委

(三)整治婚俗领域陈规陋习

将“婚丧嫁娶事宜”纳入党员和公职人员重大事项报备内容,要求公职人员带头抵制高价彩礼、简朴节俭操办婚事,狠刹借机敛财的歪风邪气,以机关影响基层、党员带动群众,倡导人们树立文明、节俭、高尚的婚俗理念,引导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开展“拒绝高额彩礼 推动移风易俗”的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治理高价彩礼、移风易俗方面的作用,深化“婚俗改革、节俭婚礼”“婚宴光盘行动”等宣传倡导活动,推行简约适度、积极向上的婚俗礼仪,引导居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让群众自觉成为婚恋新风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推动移风易俗不断走深走实走心。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文明办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各乡镇

(四)着力培养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加强婚俗文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短视频平台、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介,宣传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典型实例;借助机关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人员密度较大地段处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折页等;利用地名路牌打造婚俗文化一条街,在直面群众的地方设置婚俗文化展厅或婚俗文化墙。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实现“线上+线下”齐发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妇联

2.创新结婚颁证服务。设置温馨庄重的户外颁证点,建立特邀颁证员制度,邀请社会各界具有典型代表意义且符合婚俗改革方向的公众人物配合颁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提升领证环节的庄重感和仪式感,弘扬“重仪式、轻婚宴”的婚俗新风,提升广大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妇联、团县委

3.完善婚恋交友服务体系。用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假期等时间节点,多元化开展健康积极向上的青年主题交友交流活动,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恋服务工作,为单身青年参加多样文体活动搭建平台,不断拓宽交友择偶渠道,满足青年群体的社交需求。

牵头单位:团县委、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妇联、总工会、文广局

4.引领婚俗礼仪新风尚。探索“婚庆+旅游”服务模式,举办婚庆旅游季系列体验活动,推广旅行婚礼、纪念婚礼等简约集体婚礼,在九九重阳节举办“金婚、银婚”等庆典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县文明办、民政局、妇联

(五)培养和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广泛动员宣传。以村(社区)为平台,组织交流文明家风、展示和谐风貌、评议家训家规,在村(社区)开展文明家风家教宣传活动,最大限度激发每个家庭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引领广大群众做良好家风的建设者、和谐家庭的创建者。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各乡镇

2.注重教育培育。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动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家庭监护人意识和能力,为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创造宽松愉悦、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吸引和动员更多家庭配合家庭道德文明创建,促进形成良好家风和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3.增强社会认同。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有重点地宣传新时代良好家风的深刻内涵,宣讲家庭和谐故事,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传递社会正能量,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营造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工会、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调研、部署、宣传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平罗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耀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高  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学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思雨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海亮   县文明办主任

       韩  硕   团县委书记

       马春霞   县妇联主席

       赵海燕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尤建民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冬梅   县财政局局长

       吴少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素玲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樊利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  波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何建如   县司法局局长

       叶荣宏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  涛   城关镇镇长

       郭新惠   黄渠桥镇镇长

       张  瑞   姚伏镇镇长

       胡新华   崇岗镇党委书记

       王  斌   陶乐镇镇长

       马亚西   头闸镇镇长

       杜永昊   宝丰镇镇长

       王宗涛   高庄乡乡长

       王  轩   灵沙乡乡长

       梁  静   渠口乡乡长

       刘  逵   通伏乡党委书记

       王苓苓   高仁乡乡长

       李  波   红崖子乡乡长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各单位人事变动自行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抓好婚俗改革具体工作,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落实改革任务。加强部门协作、镇村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群众需求导向,向社会提供多样化婚姻服务。各部门每季度末向婚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小结和活动台账等资料,婚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5月)

总结提炼全县婚俗改革试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形成具有平罗特色的婚俗改革模式,总结婚俗改革试点中存在的不足,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配强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试点工作经费,保障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管理规范。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民政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评估工作绩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督促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宣传部要统筹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婚俗政策、工作成效等。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发挥试点示范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配合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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