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城东区58-5#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政复〔2023〕25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城东区58-5#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3〕206号)收悉。
为了完善我县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更好的发展县域经济,拟对平罗县城东区58-5#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该地块位于城关镇和平村,需征收和平村集体土地约2.40亩,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呈报平罗县城东区58-5#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3〕206号)。
望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