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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4〕1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聚焦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四个系统”,抓好设施建设,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提升垃圾综合处置能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行城乡一体环卫市场化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统一调度、同步作业、资源共享及运行费用整合,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保洁、清运、处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和统一集中处理,构建城乡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通过教育督促引导,培养群众环保意识,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全民参与的垃圾收运体系,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境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共建绿色城乡、清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新平罗。
二、基本情况
(一)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情况
平罗县城区卫生清扫保洁面积510万平方米,收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230吨/日,8.4万吨/年,具体业务由平罗县住建局下属城市公共所事业管理所承担。截至2022年末,共有环卫人员380人,各类环卫车辆51台(其中,生活垃圾转运车辆5台),垃圾转运站15座(其中垂直式压缩站9座、平行式压缩站6座),垃圾填埋场1座,处置方式为全部拉运至平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县财政核拨城市环卫运行经费为1600万元/年,其中,垃圾转运费用50万元/年。
(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情况
全县下辖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前进农场场部及13个自然队。日收运处置生活垃圾90吨,年收运处置生活垃圾3.3万吨,具体业务通过招投标实施了第三方服务外包。截至目前,共有环卫人员670人,各类环卫车辆24台(其中,生活垃圾收转运车辆4台),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8座,处置方式为全部拉运至平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县财政核拨经费为2200万元/年,其中用于垃圾转运费用30万元/年。
(三)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理情况
全县现有餐饮企业500余家,日产餐厨垃圾约18.9吨,年产餐厨垃圾0.69万吨。与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签订《餐厨圾收集协议》以来,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每天安排3辆餐厨垃圾收集车,将城区沿街店面餐厨垃圾收集后,集中送往大武口洁达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置。全年餐厨垃圾转运费用为40万元/年。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模式落后,现有设施设备无法满足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处置的工作需要。二是现有小型垂直压缩转运站设施设备老旧,处理能力低,无渗滤液收集设施及除尘除臭设施,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三是现有垃圾转运车辆规格型号不统一,部分已达到使用年限,运输成本和维修费用较高。四是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库容空间较大,实现垃圾焚烧处置后不充分利用会造成投资浪费。
四、拟采用的运行模式及费用测算
采取政企合作模式。建设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新建1座一层双机位中型垃圾中转站及分拣中心,对小型垃圾转运站实施提升改造,购买配套勾臂车、垃圾分类车等设备,概算总投资3563.34万元,补齐垃圾分类和转运设施设备短板,实现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有效衔接。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进行论证评估后,划分区域用做建筑垃圾消纳场、飞灰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处置应急备用场等功能使用。
(一)出资方式:由平罗县政府出资900万元,市九柱集团出资2663.34万元建设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按双方实际投资额度占比,同时,将垃圾转运站及平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委托市九柱集团运行,用作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设施抵顶项目建设费。
(二)运行费用:1.垃圾转运站项目的人工、水、电、维修维护费等管理运行费25万元/年,平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运行费75万元/年,收取两项运行费后不再计取项目建设出资费。
2.全县生活垃圾收集至压缩站及定点收集站后由市九柱集团将压缩站生活垃圾转运至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年转运费补贴50万元。
3.按照生活垃圾每年产生8.4万吨计算,垃圾焚烧处置费578.76万元(68.9元/吨);餐厨垃圾每年产生0.69万吨计算,餐厨垃圾处置费86.87万元(125.9元/吨),垃圾处置费每年共计665.63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处置量计算)。
4.以上三项共计每年费用815.63万元由市财政局从平罗县住房公积金历年收益中抵扣,划拨九柱集团。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县住建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检查考核及服务费用支付,并抓好贯彻落实,形成科学规范、高效运转、责权明晰的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的相关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严控支出。县财政负责将全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费用,相关设施设备采购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来源,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住建局、平罗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四)合理规划,兜底保障。摸清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结合区域垃圾设施建设情况,合理布局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建筑垃圾消纳、焚烧飞灰处置和应急备用。
(五)统筹协调,强化服务。县住建局、发改局要依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县住建局尽快启动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创新收费模式,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制定平罗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促进垃圾治理体系和完善治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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