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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4〕23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4〕23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安排,为切实解决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难、繁、慢”问题,推进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高效办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遗产继承公证办理中提供证明多、办理难、办理慢、手续繁问题为突破口,实现遗产继承公证业务高效办理。2024年,不断优化遗产继承公证便民服务,全面落实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开展在线服务,实现遗产继承公证业务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简单类遗产继承公证1—4个工作日办结,复杂类遗产继承公证5-10个工作日办结。到2025年,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规范高效的遗产继承公证办理流程,切实解决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难、繁、慢”的问题,促进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高效便捷。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规范公证证明材料。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梳理遗产继承公证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向社会公示,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需当事人重复提供,杜绝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对群众提供证明材料难度比较大的,公证机构按照程序主动进行调查核实。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接公证员一次性明确告知群众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途径和方式,减少群众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二)着力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周末不打烊”服务,缩短公证期限,在符合办证程序的前提下,对证明材料充分、核实后事实清楚的简单类遗产继承公证做到当日办结。落实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对符合告知承诺制情形的,由群众对相关事实作出真实性承诺,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拓展“互联网+公证”服务,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运用视频连线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线上公证服务,解决异地群众无法亲临现场的难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三)着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各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为公证机构信息核实提供有力保障,提高公证效率。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配合调取查询编制内遗产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公安局配合查询遗产人死亡注销户籍证明、户籍底册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民政局配合查询遗产人婚姻状况,自然资源局配合查询遗产人不动产信息,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查询遗产人缴纳公积金信息,各乡镇村(居)委会配合公证机构对所属村(居)遗产人的亲属关系情况进行核实,各金融机构配合查询遗产人存款信息。(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罗管理部,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四)着力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数据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公证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共享手段,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查手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三、全面深化公证办理服务体系

(一)健全帮办代办服务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群众的公证人员为帮代办人员,实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全程陪办”,为群众提供代拟法律文书、代理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上门办证等事务。对公证后,办理继承遗产产权变更手续有困难的,经授权后,由公证人员帮办代办,避免群众在不动产登记与公证机构来回跑路。对采取视频办证的当事人,帮代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视频的形式帮助指导申请人远程视频完成线上办证,确保线上办证高效、快捷。

(二)拓展上门服务覆盖面。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专人专办”,积极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对特殊群体以外的不能到公证处现场办理公证的群众,通过预约由公证人员上门办证服务,并以邮寄方式送达公证书,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业务,切实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建立公证材料容缺受理机制。优化事项办理环节和材料,在坚持办证原则的基础上,对群众提供的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公证人员先受理或办理公证,在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符合出证条件的同步领取公证书,解决群众“往返跑路”的实际问题,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县司法局牵头,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理顺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责任明确、督查有力,为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一次办成提供有力保障,推动遗产继承公证办理“一件事”高效办结。

(二)推动工作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依托各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共享、在线服务等便民措施,以高质量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一件事”业务宣传活动,扩大公证的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遗产继承公证“一件事”的办理流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高效办成遗产继承“一件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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