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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6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4〕26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4〕26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我县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评价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评价内容。围绕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进而建设好村庄、好乡镇、好县城的目标,从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个方面56项指标开展评价,做到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

(二)评价单元。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综合评价,全面评估乡村建设整体状况和水平,查找县域统筹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乡镇、村庄为单元开展细化评价,综合考虑地域、人口、发展水平等因素,选取3个乡镇10个村庄进行评价(名单见附件2)。

(三)工作方式。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宁夏大学专家团队评价平罗县。

专家团队收集相关数据资料,掌握全县乡村建设的总体情况。广泛开展村民和村干部问卷调查,进行入户访谈,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需求。对选取的3个乡镇10个村庄开展蹲点式调研,实地查找乡村建设存在问题。乡村建设有关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调研工作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

(四)成果应用。要充分运用评价成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将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有关政策、确定乡村建设年度计划和项目库建立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农房建设

1.质量安全:主要是鉴定为C级和D级农村危房采取工程措施完成整治的占比(%);已开展抗震改造的农房占需改造农房的比例(%);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率(%);采用现浇施工方式的新建农房占比(%);闲置农房占比(%)。

责任分工:县住建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并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功能品质:主要是有卫生厕所的农房占比(%)。其中,有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房占比(%);有独立厨房的农房占比(%);日常可热水淋浴的农房占比(%);采取建筑节能措施的农房占比(%)。

责任分工: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在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宁夏大学

3.建设管理:主要是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的占比(%);履行宅基地手续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新建农房占比(%);有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新建农房占比(%);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占比(%);乡镇农房建设管理人员数(人/千人)。

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住建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在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住建局、宁夏大学

(二)村庄建设

4.人居环境:主要是村庄风貌协调度、整洁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至县、镇处理的村民小组占比(%);实施垃圾分类的村民小组占比(%);对污水进行处理的农户占比(%);公厕有专人管护的行政村占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

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宁夏大学

5.基础设施:主要是农村集中供水入房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占比(%);使用燃气的农户占比(%);村庄主要道路照明设施覆盖率(%);行政村5G通达率(%);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覆盖率(%)。

责任分工:县卫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住建局、宁夏大学

6.公共服务:主要是十五分钟内可到达幼儿园的行政村占比(%);十五分钟内可到达小学的行政村占比(%);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责任分工:县卫健局、民政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宁夏大学

7.治理水平:主要是经常参与乡村建设活动的村民占比(%);村民缴纳污水或垃圾治理费用的行政村占比(%)。

责任分工:县文明办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住建局、宁夏大学

(三)县镇建设

8.乡镇基础设施:主要是乡镇供水普及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乡镇占比(%);镇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占比(%);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镇容镇貌整洁度;镇区燃气普及率(%);镇区道路照明设施覆盖率(%);有消防队的乡镇占比(%)。

责任分工:县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统计局、住建局、宁夏大学

9.乡镇公共服务:主要是乡镇寄宿制学校达到建设标准的占比(%);有急救服务功能的乡镇卫生院占比(%);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占比(%);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

责任分工:县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商务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宁夏大学

10.县城服务:主要是在县城就业的农村人口占比(%);县城购房者中农村居民占比(%);纳入县域城乡教育共同体的学校占比(%);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占比(%);开展远程医疗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占比(%);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千人);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县城公交线路覆盖的行政村占比(%)。

责任分工:县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宁夏大学

(四)发展水平

11.发展水平:主要是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县域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县域返乡人口占比(%)。

责任分工:县统计局负责按照分解目标评价指标上报数据;宁夏大学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住建局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住建局、宁夏大学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统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教体局、民政局、商务局、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邮政局、文明办、宁夏大学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统筹协调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重大问题。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上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数据,上报数据与有关统计、公报数据进行比对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提供有关工作报告或经验总结等纸质资料。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培训,确定部门分工,组织乡(镇)、村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并负责通过自治区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宁夏专家团队指导所有乡镇开展问卷调查。县教体局、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村干部和村民问卷调查工作,配合宁夏大学专家团队做好现场调研。

(三)引导群众参与。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县域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扩大村民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广泛收集对乡村建设的建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附件:1.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2.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抽取样本乡镇及行政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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