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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4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4〕46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2024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4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宁农建指发〔2024〕2号)精神,2024年秋季平罗县继续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大搞农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田建设标准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布局及目标任务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导则》和《平罗县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建一片、成一片、巩固一片”的原则,在河西自流灌区重点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在贺兰山东麓扬水灌区重点规划实施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助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各乡镇开展农田示范方和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开展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灌区治理,重点解决农田灌排难、土壤盐碱化等热点难点问题,畅通“主动脉网”,打通“毛细血管网”,完善灌排工程体系,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灌排条件。
按照整村、整乡、整灌域推进的思路,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大力开展沟渠田林路庄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一是继续实施2024年崇岗镇常青村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建设规模7001亩。二是计划实施2024年新建农田建设项目3个,总建设规模2万亩。三是继续实施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建设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区4500亩,建设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园区1000亩,农机深松、深翻作业9.6万亩;四是建设农田示范方24个,改善农田面积12万亩。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重点农田建设项目
1.平罗县2024年崇岗镇常青村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续建)。建设规模7001亩,涉及崇岗镇常青村,主要工程量:平田整地面积7001亩,拆除渠道长65.01公里,平整沟道、渠道长86.54公里;水源工程:翻建水源泵站1座,建筑面积68.22平方米,维修改造泵站1座,新建蓄水池2座;首部枢纽:新建泵站2座,配套其他机电和金属结构等;铺设PVC管道78.68公里,铺设PE管32.09公里,铺设滴灌带4313.58公里;新建管道建筑物223座;信息自动化工程:2号片区建设分控中心1座及配套;排水工程:清淤整治支沟2条2.51公里,新开斗沟2条2.14公里;新建砂砾石道路15.38公里,新建土质生产道路8.81公里;种植金叶榆271株;安装变压器3台,架设10KV线路1.8公里;机深松面积7001亩,土壤施水溶肥面积7001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崇岗镇,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平罗县2024年高庄乡幸福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建)。建设规模1.12万亩,涉及高庄乡幸福村、惠威村、威镇村、远景村、银光村,主要工程量:平填农沟91条,拆除并平整农渠188条;新建蓄水池3座,首部加压泵站3座,安装水泵、砂石+叠片过滤器、施肥设施各9套,通过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四级田间管网控制灌溉,实施暗管排水面积1.12万亩;改造砂砾石路面2千米;种植河北杨7652株;增施有机肥300千克/亩;配套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高庄乡,完成时限:2025年5月。
3.平罗县2024年头闸镇邵家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建)。建设规模0.39万亩,涉及头闸镇邵家桥村、渠口乡银星村,主要工程量:填筑农沟45条,拆除农渠62条;清淤整治沟道4.31公里,新建蓄水池1座,首部加压泵站1座,安装水泵、砂石+叠片过滤器、施肥设施各3套,通过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四级田间管网控制灌溉;实施暗管排水面积2972亩;铺设田间道路2条共计2.32千米;规划林带9亩,种植苗木6097株;增施有机肥3887亩,机深松3887亩,配套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1套。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头闸镇、渠口乡,完成时限:2025年5月。
4.平罗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建设规模0.49万亩,涉及通伏乡金堂桥村,主要工程量:填筑农沟50条,拆除农渠75条;新建引水渠道1条,蓄水池1座,首部加压泵站1座,通过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四级田间管网控制灌溉;实施暗管排水面积4902亩;清淤整治沟道15条14.19公里;铺设砂砾石路面机耕路4.87千米,整修生产路7.27千米;种植苗木14592棵;机械翻耕4902亩;施肥4902亩;配套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1套。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通伏乡,完成时限:2025年5月。
5.2024年平罗县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涉及各乡镇和有关种养殖经营主体,主要工程量:建立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区4500亩,建设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园区1000亩,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化试验研究1项次。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和有关种养殖经营主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6.平罗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涉及各乡镇,主要工程量:机深松、深翻作业9.6万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配合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农田示范方建设和面上农水建设
全县组织在秋季集中实施农田示范方建设和面上农水建设。计划实施农田示范方24个,总面积11.93万亩,并完成面上农水建设计划任务。(详见附件3、附件4)
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三、投资估算
1.秋季计划实施重点农田建设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1.07亿元。
2.实施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方共24个,并完成秋季面上农水建设任务,估算投工投劳20万工日,投入各类工程机械13000台班。
四、进度安排
(一)重点农田建设项目
续建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部完成;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完成招投标,抢抓秋季施工期组织实施,加快建设进度;对尚未立项批复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参照以下进度统筹推进。
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8月)。开展各类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前期评审等工作。
2.项目报审批复阶段(2024年9月)。上报各类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申报立项,待批复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招投标等工作。
3.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9月—11月)。经招投标,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施工企业进场开工建设,加快进度,秋季抓紧实施平田整地、挖沟清渠、修路植树、农田环境整治和材料拉运,其他工程明年春季继续组织实施,力争2025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方和面上农水建设
2024年9月份,按照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任务,由各乡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分解落实。抢抓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施工黄金期,高质量完成秋季农田建设任务。
2024年11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秋季农水建设工作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县处级领导包抓乡镇工作机制,每个乡镇安排1名县处级领导,督促乡镇切实抓好农田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一事一议”规则民主决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狠抓建设管理,确保质量进度。秋季农水建设工作以示范方为重点,带动面上各村示范点,严格按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标准施工,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力求成规模、上档次、达标准,做到建设一片,见效一片。重点农田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五制”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田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划设计,做到一个规划抓到底、一个片区干到底、一个标准验到底。
(三)整合项目资金,提高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筹项目,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人力、财力,形成强大合力,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结合地域特点,重点实施平田整地工程、高效节水工程,按照沟、渠、田、林、路、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综合配套的目标,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节水灌溉示范区、美丽村庄示范区。
(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因地制宜探索项目建设管护一体化、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引入保险机制等新方式,引导各种经营主体参与到农田建设管护工作中,做到建设一片、管护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五)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的原则,拿出400万元奖励资金,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突出的乡镇、集体、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设特等奖1名,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一等奖2名,以奖代补资金40万元;二等奖4名,以奖代补资金35万元;三等奖6名,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附件:1.县处级领导包抓乡镇任务分工表
2.平罗县2024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表
3.平罗县2024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方任务表
4.平罗县2024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上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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