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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罗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5〕6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规定,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和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平罗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23家(共撤销25家,新增68家,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列管185家,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列管3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予以公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机构负责监管,其余一般社会单位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
附件:1.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2025年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3.2025年撤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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