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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5-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5〕17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5〕1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有关单位:

2025年,县政府承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19件(主办3件、协办件16)、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21件(主办1件、协办20件)、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40件(议案1件、重点建议10件,一般建议29件)、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40件(重点提案10件、一般提案30件)。为高质高效做好议案建议、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强担当

建议提案办理是县级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检验党政机关履职效能的关键标尺。各承办单位要站在“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办理工作既是法定责任,更是民心工程。要坚持“小切口解决大民生”的工作导向,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切实转化为破解县域发展难题的具体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做到建议提案办理同单位内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严格落实“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全力办理好承担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健全机制提质效

各承办单位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优化办理措施,坚持“重点问题重点办理、同类问题集中办理、民生问题优先办理”的原则,扎实推进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尽早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应纳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够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办理中出现政策法规调整,以及土地、资金等制约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如实向人大常委会及代表、政协常委会及委员作出说明,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全流程机制,确保提案办结率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实现3100%”工作目标(做到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达到100%、按期办复率达到100%、答复满意率达到100%)。

三、把握节点重程序

(一)市级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承办市级建议“办理责任”为主办的责任单位,要参照附件1格式要求进行答复,831日前完成答复;承办市级建议提案“办理责任”为协办的责任单位,要参照附件3格式要求进行答复,于610日前将办理结果报县政府督查室。

(二)县级建议提案办理规范。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730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对不积极协办的单位,依据主(承)办单位意见予以通报,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各主办单位依据责任分工,认真填写《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附件5),于410日前报县人大选委、县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县政府督查室,并于930日前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委员(提案者)。县级人代会议案规范答复每一位代表,其他建议只答复领衔代表,同时,将办理情况上传网络平台(登录自治区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对议案、建议进行网上答复。并抄送县人大选委和县政府督查室。政协提案只答复领衔委员,对党派、团体提出的提案,直接答复党派或团体,同时抄送县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和县政府督查室。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各主办单位(统稿单位)要严格参照规定格式(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报送,并报“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原件(见附件4)

(三)复文标识及满意度规范。市、县建议提案答复意见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按规定的行文格式打印提交。同时,办理复文按照问题的解决程度,要在复文首页右上角用ABC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议程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逐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代表、提案人对答复质量、态度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在充分听取代表、提案人的意见的基础上,重新研究办理措施,抓紧解决问题或者制定措施,再次规范答复代表、提案人,办理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答复时间的2月。同时对本届往年承办的市级、县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为B”类的,610日前将办理情况向代表委员(提案者)进行二次答复。

四、加强督查促提升

县政府督查室将持续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力度,对办理过程出现态度敷衍、应付了事、程序不规范、办理质量不高且未能满足代表委员期望,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答复的承办单位,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办理中后期,县政府将邀请县委督查室、人大办、政协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针对重点建议提案及关乎民生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视察,提高办理效率与质量双提升。县政府督查室将严格遵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综合各承办单位交办任务办理情况及日常表现,在全县年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提出客观公正的赋分建议。

市县级建议提案案由请登录政府督查室公共邮箱自行选择打印。plxzfdcs@163.com,密码:dcs000000

联系人:丁建福电话:6095031


附件:1.市级建议答复(格式)

     2.县级建议提案复函(格式)

     3.市级建议提案协办意见的函(格式)

     4.县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5.市县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

     6.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7.市政协十二届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8.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9.县政协十二届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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