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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呈报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平市场监管发〔2017〕337号
县人民政府:
2017年以来我局继续坚持以“真实准确、勤政便民”为导向,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依法行政目标,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公文、财务等情况。同时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55号)要求,现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政务公开标准有待细化的问题
存在问题:1、未主动公开本系统基本目录,已公开的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现象。 2、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属性不规范。3、履职信息公开不到位,以新闻类信息代替履职信息公开。
整改措施:1、认真梳理本单位应公开内容,先行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该“目录”动态更新机制,适时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2、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85号)要求,抓紧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3、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22号),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界定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标注为“此件公开发布”和“此件删减后公开”的公文,切实加大行政机关履职信息公开力度。
(二)关于政策公开还需加大力度的问题
存在问题:决策预公开程度需提高,未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到的意见及反馈情况、意见未采纳的理由等信息。未设立“规范性文件”专栏,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预公开没有集中发布信息的位置,不方便查找。
整改措施:1、我局正在抓紧时间设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事。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2、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和完善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栏目,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分类,集中有序发布规范性文件。3、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和完善专门“意见征集”栏目,集中发布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征集意见建议的通知、通告;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面向社会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总体情况、采纳情况及不采纳的理由等相关信息。
(三)关于会议开放推进不理想的问题
存在问题:未能正确把握会议开放制度的定位,混淆其形式及适用对象,将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研讨会、党组会、部门联席会等视为会议开放;邀请列席人员为常驻媒体代表、纪检组成员等,未能体现会议开放的真正目的,未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等相关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
整改措施:加快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及会议开放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将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四)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公开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1、“双随机”公开不理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不到位、清单内容要素不全面,未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2、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权责清单”栏目查询功能配置不佳,未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摊派行为的查处结果,涉及食品药品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到位。3、在政府部门网站未及时公开201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81 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设置和完善重点领域公开的专栏、专题或频道,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内容,及时集中公开本系统、本单位“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多个重点领域、重点节点的政府信息,力争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2、抓紧完成梳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及运行情况,分类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归集和依法全面公开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等信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3、及时发布本级及上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结果信息。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或提案,除涉密或敏感信息外,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五)关于政策解读有待加强的问题
存在问题:对出台的政策类文件解读不够,对政策解读
参与度不够,解读材料未进行分类,混杂有非政策解读信息。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21号)要求,
对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确保一个政策性文件至少有一个解读材料或解读方式,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面实现“应解读、尽解读”。
(六)关于回应关切尚存短板的问题
存在问题:对舆情事件回应的时间较为滞后,回应内容空
洞,部分事件回应效果不佳。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78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七)关于依申请公开仍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做答复、超期答复或未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公开范围界定把握不准,对把握不准的依申请信息,一并纳入不予公开的范畴。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53号)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方便群众提出申请,我局及时拓宽受理渠道,畅通信函、传真、政务服务窗口及网上平台及时将依申请公开工作方式和程序进行公布。
(八)关于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存在问题:互动渠道不畅通,在政府门户网站缺少“互动专栏”、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相关功能。
整改措施:为便于群众提交咨询问题,确保互动平台的畅通性,我局指定专人每天定时关注我局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分发和答复咨询、投诉件,做到不超时、不应付,满足群众需求。
(九)关于监督保障机制仍需继续完善的问题
存在问题:网站未公开有关领导分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未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整改措施:为保证工作有效推进,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联络人员和小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网站内容建设等各项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的工作格局,并根据单位领导班子变动,及时公示领导班子分工情况,方面群众办事。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栏目,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优化网上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完善社会热点回应机制、互动交流机制、考评监督机制,不断规范网站内容建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我局政务公开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三)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四)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为确保工作有序,确保群众方便。我局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群众更方便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让群众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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