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5/2023-0397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关于开展 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3〕105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关于开展 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3〕105号

各市场监管所、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及派出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关于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决定自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集中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网络售卖虚假认证证书、从事虚假认证活动等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规范认证活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虚假认证突出问题,加大失信惩戒和行刑衔接力度,通过联合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一批虚假认证行为,严格查处一批违法典型案件,严肃曝光一批非法机构,严谨关停一批虚假宣传非法网站,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坚决遏制虚假认证势头,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虚假认证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买卖认证证书、不到审核现场、冒名顶替、伪造认证档案记录和资料、认证证书载明事项内容严重失实、超范围认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线上线下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冒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符合相关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二)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检查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正确使用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清晰展示发证机构、颁发日期、证书/报告编号、检测结论、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鼓励展示证书/报告的完整内容。对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当天出证/报告”、“直出证书”、“不送样检测”等涉嫌虚假认证,“确保通过”等涉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信息进行监测及检查清理。

(三)关停虚假网站和非法网站。引导社会公众选择正规认证检测服务。公安机关对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的认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相关非法网站和虚假网站,及时关停屏蔽。引导社会公众利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认证机构及认证证书信息。

(四)梳理排查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认证”、“认证服务”、“检验”、“检测”字词的经营主体。重点关注经营范围涉及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尚未取得认证机构批准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经营主体是否有开展认证检测活动的行为。

()加强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各市场监管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及派出所要梳理排查涉及虚假认证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对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涉嫌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经营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0月25日—30日)。市场监管所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及派出所要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虚假认证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全面排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商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充分利用网络监测平台,梳理网络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问题线索,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1—11月中旬)。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压实认证机构、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下旬)。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公安厅已将整治虚假认证工作纳入质量强区、平安宁夏建设考核内容对各市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问效。各市场监管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及派出所要及时梳理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和过程反导,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务求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分别报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工作进展、重要问题、成果、案例随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重点平台、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力度,形成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工作格局,推动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组织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辨识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震慑效应。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罗县公安局

2023年11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