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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4-0005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平罗县旅游景区 国道 省道沿线及农家乐 夜市餐饮食品 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24]25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平罗县旅游景区 国道 省道沿线及农家乐 夜市餐饮食品 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25号

市场监管所:

为切实做好“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古尔邦节及中秋、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及农家乐、夜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全面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五一劳动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及十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和2024年“畅游宁夏˙悦享生活”重大活动旅游高峰为重点时段,组织对全县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及农家乐、夜市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规范提升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严肃整治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未在显著位置亮证经营以及无证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和擅自改变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类别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肃整治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未落实或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对存在餐饮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晨检、消毒、自查、过程控制等未落实、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无法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整治,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对销售“三无”、过期、腐烂、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质、未经检疫肉类等原料,严禁加工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存在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蝇、防尘、防二次污染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食品经营者,采取措施,整改规范。

(四)集中整治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差的问题。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墙面地面屋顶破损、起皮、积垢,杂物乱摆乱放,冷冻冷藏、消毒保洁、案台及油烟净化排放等设施设备内外积垢积油,餐厨垃圾桶无盖等卫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五)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管控。重点检查经营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布局功能不合理,需要冷冻冷藏的食品未按规定条件贮存,清洗消毒设备不齐全,食品添加剂管理未严格落实“五专一准确”等问题,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生熟食品混放,严禁生熟刀具、案板、盛放容器混用。

(六)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具饮自行进行清洗消毒的,重点检查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运用ATP快速检测仪检测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合格。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消毒服务单位集中消毒统一配送餐饮具。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场监管所要将本辖区内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及农家乐、夜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2024年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日常监管。市场监管所要根据辖区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及农家乐、夜市实际情况,结合旅游景区人员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采取“网格化”监管的办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食品的集中检查日常巡查,全面提高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市场监管局以督导检查机制为抓手,深入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及农家乐、夜市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开展督导检查,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市场监管所于每个节假日结点认真报送检查信息,包括统计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简报、照片、工作小结等至县局餐饮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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