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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4-0000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场监管系统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开展宣传活动6次。集中宣传8次,受众3800人。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责,以清晰的任务和严肃的责任扎实推动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局党组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专题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全局开展干部职工开展10次集中学习,专题研讨6人次,辅导讲座2次,用好研讨、发言、交流等有效方式,注重将理论学习成果运用到对市场监管思考和创新中。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年度学法不少于90学时,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认真落实《法治平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平罗县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平罗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对督查情况通报中反馈的问题积极查找原因并及时整改,要求执法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并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整改。

(五)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组织开展各类培训9次,组织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1次,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知识测试各1次,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证法律知识测试1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1次,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宣讲1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次。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强化以案释法,公布典型案例17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等宣传活动36场次。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今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对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保留。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平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坚持做好说明工作,并按规定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宁夏+公示”(信用中国宁夏)平台、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36起,作出处罚决定133起,公示案件133件,公示率达100%。每年通过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予以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类执法文书60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确保公正执法。设置案卷档案室1个,收录自2015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2020余册。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目前我局配备专用执法车辆10辆,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计量检测车1辆,执法电动车9辆,便携式执法执法工具箱包18个,执法记录仪50个,询问室1个,多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以音像资料为主要证据。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局单设政策法规室,配备三名法学专业人员负责全局案件核审工作,其中两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保证每个行政处罚作出的全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都有法制核审,核审率100%。各办案单位配备专职法制副所长和法制员,对要送审的案件进行初次审查,确保案件办理实体程序合法有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聘请专职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进行协助研究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案审会议制度,今年共召开案审会议5次,研究案件6起。

(九)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平罗县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04项(部门联合任务40项,部门内部任务64项),实际完成258项 (部门联合完成任务97项,部门内部完成任务161项)。检查市场主体1981户次,对抽取的检查对象100%完成检查并全部公示,实现公示率100%。抽查任务主要涉及农资、食品餐饮、运输、成品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及其他重点行业。其中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完成95项,交通运输局开展完成61项,公安局开展完成12项,住建局开展完成14项,商务局开展完成6项,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开展完成8项,人社局开展完成6项,文广局开展完成6项,农业农村局开展完成9项,统计局开展完成5项,教体局开展完成4项,发改局开展完成4项,卫健局开展完成5项,自然资源局开展完成4项,烟草局开展完成3项,应急管理局开展完成 7项,医保局开展完成2项,民政局开展完成6项,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完成1项,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十)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司法局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各办案单位的案卷资料开展评查,从事实、程序、法律法规应用及裁量权使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有效规范行政执法。今年组织16名执法人员对62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总体情况良好。二是严格落实回访当事人制度。结合开展的市场监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执法检查,采取走、访、谈、查的方式,对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回访,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执法动态。年度回访当事人10次。三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常态化与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查,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督办核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今年截至目前共收到2份检察建议书,7份磋商函,已全部回复完毕,回复率达到100%。

(十一)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19起,其中2起为当事人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17起为投诉举报人不服我局的处理回复或不予立案决定,以上答复均已回复完毕,回复率100%。今年以来行政应诉案件6起,其中1起调解,1起败诉,3起胜诉,1起当事人撤诉,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应诉率100%。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多用纸质记录,未实现视频影像资料记录全覆盖。一是硬件设施跟不上,全局仅有一个有录音录像设备的询问室;二是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操作水平跟不上,落实音像记录制度的意识不够强。

(二)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要在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宁夏十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四个平台进行公示,由于这些系统由不同上级部门建立,每个平台公示的内容、时间要求不一致,数据未实现完全互通,导致一起案件要进行重复公示,甚至数据推送后出现错误数据得进行修改,导致执法人员公示积极性不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尤其是落实音像记录制度。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在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询问、送达等重要环节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记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询问室作用,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二)有效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积极性。将案件公示情况作为督查的一环,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同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实现信息互通,避免同一案件信息多头公示。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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