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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5-000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年报开始啦,公示要趁早!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您尽快年报啦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年报开始啦,公示要趁早!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您尽快年报啦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5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4年度年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方式

1.微信小程序。打开“微信”,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宁夏市场监管年报公示”,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微信小程序直接进行年报。

2.通过电脑浏览器访问https://xj.gsxt.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网站主界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输入企业信息,登录后逐项如实填报。

3.关注“宁夏市场监管厅”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政务服务”中的“我要年报”,即可跳转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

4.关注“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企业年报”,即可跳转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

5.通过电脑浏览器访问https://zwfw.nx.gov.cn/,进入“宁夏政务服务网”网站主界面,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找到“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点击“我要申请”,开始填报。

6.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注意:信息填写完后需点击“保存并公示”,年报填报才算完成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1.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经营主体要对年报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年报结束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尤其对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信息将全覆盖检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贷款、投资、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实施联合惩戒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年报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谨防“年报诈骗”。若您还有疑问,可前往或致电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与网络交易监管室或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咨询详情。

序号

部门名称

联系方式

1市场规范与网络交易监管室0952-3816020

2

城关市场监督管理南区所

0952-3816310

3

城关市场监督管理北区所

0952-3816321

4

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0952-3816311

5

黄渠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0952-3816317

6

姚伏市场监督管理所

0952-3816318

7

陶乐市场监督管理所

0952-3816336

8

头闸市场监督管理所

0952-38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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