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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平司发〔2024〕21号
公证处、各司法所、局属各室、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司法局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石嘴山市委、平罗县委及司法部、司法厅、市司法局部署要求,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县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统领,把牢司法行政正确方向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各方面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确保党对司法行政的绝对领导。(办公室牵头落实;公证处、各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落实)
2.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政治必修课、学习“第一议题”,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公室牵头落实;公证处、各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落实)
3.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决抓好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自治区巡视平罗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断提升从严管党治党的工作成效。规范健全党的组织建设,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廉政风险排查、提醒、预警制度,常态化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发挥好监督和执纪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办公室牵头落实;公证处、各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落实)
二、强化谋划统筹,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
4.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学、创新形式学、深入阐释学、强化整改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法治部门全战线培训轮训全覆盖作为重点,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举办党政干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治县办牵头落实)
5.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修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依法治县办工作细则,完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相关运行机制,统筹加强力量建设。(法治室牵头落实)
6.推动法治建设责任有效落实。制定年度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任务清单,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法治领域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全县2024年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主要任务有效落实。加强法治督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法治室牵头落实)
三、服务中心大局,促进依法行政提质增效
7.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效,确保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率100%。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法治室牵头落实)
8.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排摸深挖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亮点,力争打造出有辨识度、有亮度的法治政府建设项目,为申报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创造良好条件,引导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者、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法治室牵头落实)
9.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量。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法治室牵头落实)
10.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深化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和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制定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规范化运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和不依法履责的行政案件纳入负面考评,实行重点考核,确保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应诉能力。(行政复议与应诉室牵头落实)
11.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整合优质律师资源,探索建立统一选聘考核管理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和惩戒机制,切实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效。(行政复议与应诉室牵头落实)
四、筑牢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2.着力提升巩固安全稳定基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维护安全稳定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司法所,公证处分别落实)
13.扎实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深入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区调解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进劳动争议、生态环保、网上消费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工业园区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室,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合卫健、妇联等单位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依托司法所建立心理疏导调解室,推动实现“事心双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司法所,公证处分别落实)
14.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以强基创优“深化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一所一品牌”司法所创建成效,加强司法协理员的使用管理,着力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牵头落实;各司法所分别落实)
15.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调解员队伍,畅通优秀兼职调解员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渠道,努力建设一支留得住、扎下根、靠得上、干成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开展常用法律法规、调解技能技巧培训,实现人民调解员年度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人民调解员由“专业化”向“职业化”转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牵头落实;各司法所分别落实)
16.着力加强“两类人员”服务管理。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制度,积极对接“黄丝带帮教”、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项目化”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矫正和帮扶救助社会化水平。严格执行《宁夏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开展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专项活动,全力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发生。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形式,多措并举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及就业培训基地“三个基地”建设。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日常衔接和帮教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无缝衔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措施,针对刑满释放“人户分离”流动人员,探索建立户籍地和居住地安置帮教协作机制,不断加强服务管理,协调落实安置帮教政策,促进尽快融入社会。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依法办理各类线索。(社区矫正管理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司法所分别落实)
五、聚焦便民利民,推动法律服务普惠精准
17.深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广使用力度,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全县辐射。统筹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服务水平,强化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农民工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快建设工业园区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零距离服务园区和企业群众,全力打造专业化、多维度、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探索和培育公证工作特色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室、公证处牵头落实;各科室,各司法所分别落实)
18.深化律师律师助企惠民系列活动。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持续推进“百所联百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和“政治领航、维稳护航、助企纾困”行动,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普法宣传、法治讲座等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推动“百所帮百村”活动走深走实。(公共法律服务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司法所,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落实)
19.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持续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之家”试点创建工作,打造3个示范带头人品牌工作室,加强“法律明白人”精准培训,实现精准高效培养,切实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普法与依法治理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司法所,公证处分别落实)
六、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堪当重任司法行政铁军
20.加强机关党建和行业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支部督导检查活动,全面检视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坚持党建引领,开展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书记项目,深化“堡垒共建 先锋同行”行动、社区“联合党委”共建工作,推动各党支部与社区联合党委、乡村振兴帮扶点结对。找准业务工作结合点,开展“一部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工作。统筹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继续深化党组领导班子党支部联系、指导、帮带机制,扎实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落实)
21.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四风”纠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紧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为基层减负“十减”任务和“十项”机制要求,进一步改文风转会风,加强调研和督检考评验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培养精致细致极致的工作作风,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坚决纠治和防止“宽、松、软、散、懒、推、怕、拖”等不良风气,推动作风提升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经费预算,严控“三公”经费,把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贯穿工作全过程。(办公室牵头落实;公证处,各科室分别落实)
22.切实推进能力素质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常态化加强新时代政法干警素质能力训练的实施意见》,深化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抓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干部实战训练。全面落实《平罗县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2-2025年)》,推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办公室、法治室牵头落实;公证处,各科室分别落实)
23.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组织好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全面落实政法干警待遇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全县政法机关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3331”工程,常态化做好干部提拔晋升、轮岗交流和新招录公务员的岗位培训,最大程度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加强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宣传,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着力引领干部忠诚履职、 为民服务、担当作为,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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