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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4/2023-0071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标  题: 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以来,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审计署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县审计局依法实施审计项目13项,涉及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以及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491616万元,总支出436101万元,年终结余55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34241万元,总支出32685元,年终结余15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0.66万元,其中293.6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742.42万元,实际支出44597.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701.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县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民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完成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县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分别完成预算数的77.36%、147%,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二是代编预算比重较大且部分年初代编预算未细化落实到部门,执行约束不够有力。

(二)预算收入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截至2022年末共有28个预算单位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二是部分直达资金支付率较低涉及42个预算单位。主要是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推进慢、预算指标下达晚等原因,影响资金支付进度。三是2022年有9568.21万元直达资金超30日下达各预算单位;财政代编预算中有11140.91万元指标下达时间晚于当年6月30日。四是截至2022年末,34个预算单位8253.29万元结余结转类资金二次沉淀。五是2022年47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不高,存在文字表述有错误或提出问题与设置绩效指标相悖的情况。二是县财政局、各单位对第三方监管不到位。县财政局和被评价单位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不合理的问题未提出反馈意见。

(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存在的问题。一是17个预算单位应缴财政款决算填报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46个预算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决算填报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二是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填报数据与年初预算批复数不一致。

(五)其他(延伸)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临时存款账户存续期超过法定要求。二是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示范项目情况项目变更手续滞后、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三是2个乡镇部分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且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个别项目未按合同工期完工、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建设。

二、重点项目、民生政策跟踪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平罗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一是截至2022年6月末,对新建或已完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影响耕地等级的划分及粮食产能的测算;未开展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影响耕地属性的变更。二是存在已入库项目未按年度计划实施,未入库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进行建设。三是设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项目产生大量变更签证;监理单位未对项目竣工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结算审核单位审计质量不高。四是绩效评价单位评价不够客观真实,存在项目未完工且未正式投入运营,但绩效报告评价显示效益较好的问题。五是项目结余资金610.73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局。

(二)平罗县公共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一是政策执行方面未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清查盘点、档案管理等制度。二是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未与使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国有企业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未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服务用房、借用办公用房或服务用房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结合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县审计局实施了县卫健局等2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县民政局等5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等有关政策方面

一是2020年至2022年个别乡镇村卫生室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未达到22元/人的标准。二是2022年医保统筹基金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未到位,2020年至2022年县财政应补助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未到位。三是对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人口数分配不合理。四是及时停发13名死亡人员农村低保金。五是未制定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和公路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未建立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进行有效监管。二是个别单位会审会签制度不完善,对财务支出约束力不够。三是个别单位未制定政府储备物资清理轮换及出入库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1个项目截至2022年末未开展导致资金未发挥效益。二是5个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404.38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应上缴财政319.02万元。三是个别单位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2090.04万元在财政一体化账面和决算报表中列支,但上述资金在工程账户中未形成实际支出。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1个单位5个建设项目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28.35万元。二是个别单位项目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10.08万元。三是1个单位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足导致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华泰西路延伸段项目未通车运行。四是马山头殡仪馆运营效益不佳。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6997.33万元公路资产重复核算;8481.56万公路资产未及时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未录入资产信息系统。二是4个单位固定资产668.37万元未入账。三是4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均存在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情况。四是3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对外承包餐厅、房屋;1个单位无偿出租餐厅给企业使用。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陶乐镇党委书记任职期间2022年1月至12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2022年春季植树造林目标任务未完成且因后续管护不到位导致部分苗木成活率较低。二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未及时收缴国有土地租赁费6.26万元。四是项目管理不严格导致个别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效益未充分发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县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3项,完成高标准农田专项审计调查中13个项目的结算情况审核,审计投资金额共计45871.36万元,审计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结算不实、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不实,存在多计及其他问题金额二是部分工程多付项目建设资金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个别项目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对项目竣工资料及施工隐蔽部分进行严格把关,严重影响项目后期结算准确性和真实性;个别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整。

针对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向各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用好审计结果。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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